漯河双城门业 生产项目环评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1日 浏览次数:

漯河江山天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建材(门类)产品

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在项目建设单位、监测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漯河江山天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建材(门类)产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写工作进展顺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保200628号〕)的相关规定,对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漯河江山天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建材(门类)产品加工生产项目位于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占地面积240亩,总投资30000万元。公司分为西厂区、东厂区,西厂区已建成投产,现有生产能力为年产30万樘钢制门、5万樘室内钢木门、2万樘防火门和1.5万吨各种门类产品专用型材。东厂区主要生产车间已建成,进入设备安装阶段,建成运营后东厂区年产10万樘非标组合门。

本次评价对象包括西厂区年产30万樘钢制门、5万樘室内钢木门、1.5万吨各种门类产品专用型材项目及东厂区年产10万樘非标组合门项目。

二、环境影响概述及环境保护减缓措施

项目主要污染因子包括废水、燃煤废气、喷塑粉尘、喷漆废气、焊接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本次环评本着达标排放的原则,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将各污染因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的要求,生活污水经分化粪池处理后满足GB89781996二级标准要求,废水向西经井冈山路排污管网入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再处理后,最终入颍河。

2、废气

燃煤废气:热风炉配套设有旋风除尘,燃煤废气经旋风除尘后,由15m高烟囱排放,SO2、烟尘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锅炉燃煤废气经水浴除尘后,由30m高烟囱排放,SO2、烟尘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II时段标准的要求。

喷塑粉尘:喷塑设备内自带布袋回收系统,回收效率达99%以上,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

喷漆废气:项目喷漆均在水帘喷漆室内进行,喷漆室采用上送风底抽风的多级水帘净化装置,除去未附着在产品上的漆雾。根据现状监测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

焊接废气:项目焊接工序车间内安装通排风设施,车间通风后,焊接烟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车间空气中电焊烟尘卫生标准》(GB161941996)规定标准限值的要求。

3、噪声

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剪板机、冲床、热风炉引风机等,源强为85110 dB(A),根据现状监测,厂界昼间噪声为52.655.5dB(A),夜间噪声为43.745.2 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项目钢材加工过程产生的边角料、转印废纸、焊接焊渣集中收集后外卖;磷化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油漆桶及漆渣交由厂家回收。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已经漯河市郾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豫漯郾城工[2011]00080),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运营期废水、废气、噪声均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在现状存在问题整改完毕,并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漯河江山天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枫            

联系电话: 13603853490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河南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530号)

联系人:安丽霞  

联系电话:0395-2967726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告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到河南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或漯河江山天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查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并提出宝贵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专家和社会团体对工程运行期所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社会问题和切身利益问题的看法和建议,以及对本次公告意见调查工作本身的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

截目时间:自2011111201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