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郾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5日 浏览次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郾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编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应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博士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0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五)郾城区常住户口或郾城区生源(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在郾城区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不受此限);

(六)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涉及年龄、工作时间等要求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

三、招聘办法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于2015年5月20日8:00—5月26日18:00到漯河市人力资源市场(黄河路647号)一楼大厅咨询报名,或登陆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h.lss.gov.cn)“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近三个月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红、蓝、白底皆可,宽度约为130像素,高度约为160像素,宽高比例为1.3:1.6,jpg格式)。报名资料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95—3132801(漯河市考试中心)。

2.报考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报名成功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在2日内网上反馈初审结果。考生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015年526日12:00前向指定的咨询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应聘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生打印笔试准考证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笔试的应提前告知,不参加笔试且不提前告知的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准参加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

3.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达不到4: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于2015年5月28日8:30—5月29日18:00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5年6月9日8:30—6月10日18:00期间自行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h.lss.gov.cn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A4纸)。准考证要妥善保管,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专业技术能力测试、体检时使用。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任意一场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笔试

⑴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

⑵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⑶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考生可在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陆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h.lss.gov.cn查看个人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说明。

⑵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⑶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未迁回的提供能够证明属报考区域生源的高考准考证或县级以上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参加高考证明等生源证明材料)、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出具的2015年毕业生证明)、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准考证1份于2015年624—6月25日上午8:30—下午5:30到郾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大厅(郾城区海河路237号,咨询电话:0395-6155056  6178309  6176798)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考有职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的岗位另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⑷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⑸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三)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当出现末位并列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因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

1.考察合格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3.因体检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试用期满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alh.lss.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网站,有关信息均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95-6155056  6178309  6176798

 

附件:2015年郾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郾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