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失业保险费率再次下调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4日 浏览次数: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从201651日起,我区失业保险费率再次下调,由现行规定的2%降至1.5%,其中,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率为1.2%,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率为0.3%

自去年31日,我区失业保险总费率由3%降至2%,其中,单位缴费部分费率由2%降至1.5%,个人缴费部分费率由1%降至0.5%,仅2015年共帮助用人单位和职工减轻负担86万元。今年,我区再次将失业保险缴纳总费率降低0.5个百分点,由2%降至1.5%,其中单位缴费部分费率由1.5%降至1.2%,个人缴费部分费率由0.5%降至0.3%。此项政策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帮助企业减负,我区连续调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相关政策,2015年起至2020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获得该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作为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2015年,全区发放稳岗补贴的企业3个,涉及人数约420人,补贴金额2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