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郾城区育大育强领军型龙头企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郾政〔2017〕23号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 印发郾城区育大育强领军型龙头企业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沙北街道办事处、淞江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郾各单位:
现将《郾城区育大育强领军型龙头企业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8日
郾城区育大育强领军型龙头企业
实 施 意 见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工业持续优化升级,加快领军型龙头企业培育步伐,开创郾城工业发展新优势,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领军型龙头企业是一个行业或一个地区的企业排头兵,在经济规模、科技含量、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具有领先地位。育大育强我区领军型龙头工业企业,对优化我区当前经济发展格局、提升工业整体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推动力,以规模发展和专业化协作为依托,围绕“食品加工、装备制造、建筑建材”三大传统优势产业和“大健康(含生物医药,下同)、新能源汽车、精细化工”三大战略新兴产业,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提高工业企业综合实力,着力培育一批领军型行业龙头企业,努力实现“四区一基地”建设目标。
二、领军型龙头企业标准
领军型龙头企业主导产品突出,有较完善的市场营销网络,产业优势明显,发展前景好,有完善的科技研发机构、高素质的科技队伍,有自主知识产权,同行业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现代化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纳税在10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分产业来说,食品加工产业、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应实现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精细化工产业、健康产业(含生物医药)、建筑建材产业企业应实现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
三、总体目标
十三五时期,我区三大传统优势产业和三大战略新兴产业中,要形成一批全国知名、全省领先、主业突出、主导产品优势明显、技术装备接近或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领军型龙头企业,并以这批龙头企业为骨干,带动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全区工业结构优化升级,致力打造创新能力强、规模潜力大、影响带动广的现代企业发展体系。力争每年新增领军型龙头企业1家以上。
2017年,力争培育纳税超千万元领军型龙头企业4家以上,其中销售收入超3亿元企业2家以上。到2020年,力争培育纳税超千万元领军型龙头企业15家以上,其中销售收入超10亿元企业1家以上、超5亿元企业3家以上、超3亿元企业3家以上。
四、主要政策措施
(一)动态确定培育对象。 全面深化“工业1351工程”,大力实施全市“十百千亿级工程”(十三五末,全市力争培育超千亿级企业1家,超百亿级企业2家,超十亿级企业30家),综合企业销售收入、入库税金、用电量、升级改造资金投入等数据,科学确立领军型龙头企业培育对象,将发展快、实力强、贡献大的优势企业及时纳入,予以重点培育和支持(具体培育对象见附件)。设立“功勋企业奖”、“重点企业贡献奖”,每年对贡献大的领军型龙头企业给予表彰。(责任单位:区工信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科技局、市供电公司环城供电部)
(二)推动企业科技创新。 鼓励引导企业运用“互联网”等技术,创新管理模式和生产方式。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对成功申报的创新平台给予一定奖励,并优先纳入领军型龙头企业培育体系,推荐纳入省技改项目库、市“双百”技改工程项目库,争取省、市政策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市政府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5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政府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5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市政府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5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市政府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5万元;对以上获得市级奖励资金的企业,区政府将对上年度税收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再给予等额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委、区财政局)
(三)破解企业要素制约。 全面落实《漯河市支持工业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漯政〔2016〕50号)要求,帮助企业应对当前复杂经济环境,鼓励企业自主引进高端智能化设备,对机械制造、医药和医疗器械、食品加工、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企业高端智能化装备项目贷款,区政府给予项目贷款利息50%的贴息补助,贴息期限为1—3年。支持辖区内上下游工业企业之间采购产品,扩大政府采购区内优质工业产品比重。鼓励企业挂牌上市,对进入“新三板”和“创业板”挂牌的企业,在市政府奖励的基础上,区政府再奖励100万元;对上市以后年度上交税金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授予“功勋企业”,奖励10—20万元。开展领军型龙头企业“双十”融资对接专项行动,动态选择10家企业和10个工业项目作为重点融资服务主体,每季度集中向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推介。对租用政府投资标准化厂房的企业,1年内给予免租金优惠,1年后3年内给予租金减半优惠;租用非政府投入标准化厂房的中小微企业,两年内给予租金25%的补贴。在符合规划要求、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对利用现有厂房改造、厂房加层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企业,不再征收土地价款。鼓励政府投融资公司支持领军型龙头企业进行土地摘牌。(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
(四)鼓励企业创建品牌。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引导企业创建优质产品和驰名商标,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且年度税收超1000万元的企业,区政府奖励100万元;对新获得省长质量奖且年度税收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区政府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创驰名商标、河南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且年度税收超过500万元的企业,在市政府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30万元、10万元和10万元的基础上,区政府再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3万元和3万元。(责任单位:区质监分局、区工商分局、区工信委、区财政局)
(五)鼓励引进高端人才。 借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促进校企合作,鼓励重点企业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等高端人才,注重人才的实用性与实效性,并对为企业发挥突出作用的人才,参照市级标准给予相应奖励。支持技师学院、食品学院构建产业公共研发平台,鼓励支持众创空间、企业孵化器等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更好的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新认定的众创空间、企业孵化器,比照市有关文件给予等额奖励。(责任单位:区人才办、区人社局、区科技局)
(六)着力深化企业服务。 落实“企业服务团”和“首席服务员”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深化“政策落实进企业”活动,制定印发涉企政策汇编,引导企业及时关注并争取各级政策扶持。严格企业问题交办销号制度,全面及时掌握并努力解决企业困难问题,实现精准帮扶。实施重点企业“电子档案”管理,做到“一企一档”。做好重点工业企业和产业监测预警,及时掌握企业市场环境、发展动向、经营状态、上下游供应链状况,强化分析研究,科学调整发展思路和目标,实现全区工业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工信委、各企业服务团等)
(七)因企施策精准培育。 围绕培育对象及目标,立足企业实际,一企一策,因企施策,提升规划引导的科学性,积极制订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育措施,力争2017年,16家领军型龙头企业培育对象销售收入超25亿元、税收超6000万元;到2020年,16家领军型龙头企业培育对象销售收入超45亿元、税收超1.5亿元。一是帮助开拓市场。引导卡波纳饮品整合旗下各种资源,着力提升市场开拓能力,增强发展后劲;加大对大河型材政策性扶持推动力度,积极宣传品牌,鼓励区域内建筑项目采购本地建材产品,扩大企业在本地市场的份额。二是加强品牌建设。引导恒达小帅才转变发展思路,大胆创新,积极与行业龙头知名企业重组合作,提升企业价值;发挥高旗生物产品功能健康优势,强化市场策划和品牌创建,提升知名度。三是推动产品创新。加强与金星啤酒集团总部沟通,引导其整合资源、新上项目,在提升产品层次上寻求突破;鼓励双星机械引进现代化数控信息技术,实现生产全自动化、产品高智能化;提升江山建材技术合作能力,吸收德国高端特种门等先进技术,推行智能制造;引导重泰建材全产业链发展,实现“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预制构件”全方位产品战略布局;引导金海岸做大产品总量,优化产品结构布局,积极向钢材贸易等领域延伸;鼓励裕松源药业紧紧把握与泰格集团战略重组机遇,加大新特药产品研发投入力度,缩短新药上市周期,提升企业赢利能力;引导莲花医疗进一步提升研发能力建设,着力抓好与丹麦合作的急救输液设备等生产项目,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四是强化用地保障。鼓励金通电器抢抓产品畅销市场机遇,扩张发展空间,启动征地,上新项目,解决企业瓶颈制约;推动中原轧辊强化科技创新,扩大规模,做强海外出口贸易。五是加快项目推进。加快启福医药项目建设步伐,力争早建成、早投产,并达到满负荷生产;鼓励新旺化工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加快推进新旺二期、集中供热、缔旺新材料等项目,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实现利益多元化。加快金凯迪新能源专用汽车项目建设速度,促使项目尽快投产达效,引导企业加大消防车、售卖车、环卫车等新能源专用汽车市场推介力度,同时扩大政府采购新能源专用汽车比重,提高新能源汽车产品市场占有率。(淞江产业集聚区、区机关事务局、区环卫办、区财政局、孟庙镇)
五、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保障。 由开放招商和工业发展指挥部牵头,淞江、漯西集聚区管委会承担主体责任,区企业服务活动领导小组搞好协调推进,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将领军型龙头企业培育发展作为提升全区工业质效的重要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区政府将把龙头企业培育情况作为对集聚区、各镇(街道)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培育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工作机制。 依托全区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落实企业服务各项举措,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培育企业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培育企业运行监测,定期通报企业发展情况。开辟培育企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依法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程序,全面优化培育环境。
(三)加强督导考核。 区开放招商和工业发展指挥部负责牵头督促相关培育措施落实,实行领军型龙头企业培育季通报制度,通过企业服务简报、手机报等形式,对各单位培育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年终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对工作成效明显、推进有力的单位、部门以及对全区工业经济发展贡献突出的企业给予奖励,对政策执行不力、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予以严肃问责。
附件:郾城区领军型龙头企业培育台账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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