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2017年度到户增收项目公告

来源:区扶贫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5日 浏览次数:

根据省、市产业扶贫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效益,加强扶持措施的针对性,确保项目扶持到村,措施落实到户,进一步提高贫困户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结合郾城区实际,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区实施到户增收项目,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1 、新店镇到户增收项目,拟分配资金21.62万元;  

2 、裴城镇到户增收项目,拟分配资金28.98万元;  

3 、商桥镇到户增收项目,拟分配资金35.88万元;  

4 、龙城镇到户增收项目,拟分配资金21.16万元;  

5 、孟庙镇到户增收项目,拟分配资金37.03万元;  

6 、李集镇到户增收项目,拟分配资金35.88万元。  

请广大干部群众对项目公告情况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及时反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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