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四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公告

来源:区委巡察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7日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3个巡察组于20171123日起,分别进驻区委办公室等8个单位,开展为期45天左右的集中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巡察对象: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编办、区委老干部局、区信访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巡察内容: 区委巡察组对巡察对象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不愿担当、效率低下、影响发展的问题;  

(六)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巡察组将通过受理信访、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