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第二号)

来源:区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0日 浏览次数:

2016年12月30日,上级提前下达郾城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4万元,按照《漯河市郾城区少数民族扶贫资金使用方案》,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4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中央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漯财预指〔2016〕562号文件通知要求,结合郾城区少数民族聚居村发展现状及需求,经郾城区民族宗教局研究决定,将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4万元,用于修建龙城镇回马村及新店镇斗王村村内道路建设, 以上道路建设项目 可从根本上解决少数民族村内居民的行路难问题,有利于推进本村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漯河市郾城区第二批专项资金分配表    

批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投资规模    

责任单位    

2    

2017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    

龙城镇回马村、新店镇斗王村    

龙城镇回马村新修道路3167.5㎡;    

新店镇斗王村新修道路3157.5㎡    

54万元    

宗教局    

   

监督电话:6177063;6181185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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