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6月2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9日 浏览次数:

关于201862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指标说明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郾城区新店镇嘉业免烧砖厂年产1200万块水泥免烧砖项目

报告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郭寺村

郾城区新店镇嘉业免烧砖厂拟投资300万元在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郭寺村建设郾城区新店镇嘉业免烧砖厂年产1200万块水泥免烧砖项目。项目建设拟租用郭志勇现有厂房及80t水泥罐1个进行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2400m2 ,总建筑面积2180m2,其中厂房2050m2,办公室130m2。项目主要组成有生产区、原料区、养护场(地面硬化场)、办公室等构筑物,项目建成后总体生产规模可达年产1200万块水泥免烧砖生产能力。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有料场粉尘、装卸粉尘、水泥罐粉尘、投料粉尘和运输车辆道路扬尘。

无组织废气:项目料场设置在封闭厂房内,厂房地面全部硬化防渗,原料区设置围挡防流失,并安装喷淋装置喷淋抑尘,有效减少起尘量;装卸粉尘项目原料堆场在机械装卸工作时将料场大门关闭,装卸原料过程中应尽量降低物料落差,在喷雾喷头下作业,以减少扬尘产生。因此,在装卸过程中可以有效的降低无组织粉尘的产生量。

根据无组织废气预测,根据以上预测结果,本项目粉尘的无组织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中要求(无组织排放≦1.0mg/m3);项目废气的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有组织废气:对于粉煤灰粉尘:评价要求企业粉煤灰罐顶配置脉冲除尘器+15m排气筒(高于粉煤灰罐3m),处理后排气筒粉尘排放浓度为9.797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排放标准(颗粒物≤20mg/m3)。

对于水泥罐粉尘:评价要求企业水泥罐顶配置脉冲除尘器+15m排气筒(高于水泥罐3m),处理后,排气筒粉尘排放浓度为5.713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排放标准(颗粒物≤20mg/m3)。

对于投料粉尘: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搅拌机的上料口部敞口部位安装一套固定式集气罩收集颗粒物,处理后,投料粉尘排放可以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原料燃料破碎及制备成型中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的要求。

本项目各产尘点经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项目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车辆冲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化粪池由附近村民定期清运用于区域农田施肥。

综上所述,项目废水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破碎机、搅拌机等,声压级70-90dB(A),本项目各产噪设备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后,经预测,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项目除尘回收粉尘和残次品及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工序;废托盘收集后定期出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