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7月3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30日 浏览次数:

关于201873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指标说明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漯河江山天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0t环保型塑粉项目

报告表

北京工大智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井冈山路与纬十路交叉口东南角1号院内

该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700m2,总建筑面积700m2漯河江山天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1号车间,用于环保型塑粉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产环保型塑粉500t。

污水:项目生产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漯河市淞江污水处理厂再处理后由柳支河最终排入颍河。

废气:该项目废气主要有挤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和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对于非甲烷总烃废气:主要来自生产车间的熔融过程,当原材料中的环氧树脂、聚酯树脂及流平剂等在加热软化时会挥发出少量的有机气体(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评价要求企业采取在熔融环节上方设集气罩对废气收集,活性炭吸附+UV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后由23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对于项目产生的粉尘:主要来自于粉碎工序,对产生的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23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的相关要求。

噪声:项目高噪设备主要为挤出磨粉设备、空压机、包装机等,其源强为75~100dB(A)之间,采取厂房密闭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并经一定距离衰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等。其中生产固废主要有废包装袋、树脂废桶及除尘装置回收的塑粉等。对于产生的废包装袋,环评要求企业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对于除尘装置回收的塑粉,回收后回用于生产;对于产生的树脂废包装袋及废活性炭评价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存储间分类暂存,定期交由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公司,使其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对于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

漯河市盼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包装材料项目

报告表

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龙江路与太白山路交叉口亚裕产业园

该项目总投资50万元,租赁漯河市龙江路西段亚裕产业园内的2号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厂房功能分区包括生产车间、成品区、原料区、办公室等,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包装盒600t,纸箱600t

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亚裕工业园内化粪池处理后入漯河市松江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再处理,最终排入颍河。

废气:主要为吸塑成型废气和喷墨废气。评价要求吸塑机排气口上方和喷墨工序上方各设置1个集气罩,吸塑成型废气、喷墨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活性炭吸附+UV光催化氧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能够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要求。

噪声:营运期各设备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车间隔声等措施,并经一定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规定的要求。

固废:项目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用于分类临时存放生产固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油墨废包装物和废活性炭均为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3

漯河市凝博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彩印复合膜项目

报告表

河南汇能阜力环境科技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龙江路与太白山路交叉口亚裕产业园

项目位于漯河市淞江产业集聚区龙江路西段亚裕产业园,总投资200万元,租赁漯河市恒隆食品有限公司已建成的亚裕产业园的生产厂房及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1020m2,其中生产车间800m2,原料仓库50m2,成品仓库150m2,办公室及其他附属设施20m2建成后年产彩印包装材料500吨。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施工期: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不新征土地及新增土建工程,外部、内部装修工作基本完成,后续工程主要为设备的安装。施工期较短,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期污染物的排放也随之消失,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小。

营运期: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利用工业园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漯河市淞江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漯河市淞江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再处理,最终排至颍河。综上,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印刷、熟化、复合工序产生的废气,其中有组织废气经集气罩及给排风系统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1套光氧化催化废气处理设施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给排风系统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等措施,处理后的废气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附件1、附件2要求。又由于《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中排放建议值不具有强制性,因此,项目在运行过程中,若有新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出台并实施,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则执行新实施的标准中的相关要求。项目废气经此处理后,均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印刷机、复合机、分切机、制袋机、空压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70~90dB(A)。通过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平面布置等措施,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在落实有效的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边角废料定期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含油墨废抹布、废油墨桶、废凹印版、废胶水桶及废活性炭。在生产厂房印刷区西南角按仓储式险废物贮存设施要求设置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内设置废抹布暂存容器一个(约0.1m3加盖塑料桶),废凹印版暂存装置一个(约0.1m3加盖塑料桶),废活性炭暂存装置2个(约1m3加盖塑料桶或铁桶),废油墨桶及废胶水桶加盖口朝上直接放置在暂存间内,含油墨废抹布、废油墨桶、废凹印版和废胶水桶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五联单制度要求。项目固废经采取评价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备注:电子版文件名称应为“建设单位名称+备案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