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关于遴选漯河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8年农业园区“以奖代补”项目申报对象的公告

来源:农林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7日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区各农业园区经营单位:

根据《漯河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8年现代农业精品园“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指南》和《漯河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8年现代农业示范园“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指南》相关精神,现将2018年漯河市现代农业园区奖补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郾城区境内注册和经营的各类现代农业园区。

二.申报对象的遴选条件

(一)漯河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8年现代农业精品园“以奖代补”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1.现代农业精品园建设拥有由专业资质设计公司设计的远景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符合区域农业发展方向,在当地具有引领性,对周边地区和产业有较强的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

2.精品园具备采摘、创意及休闲观光等功能,区域布局基本形成,交通便利,区位优势突出,有明显的标示标牌,实行封闭式管理,景观廊道、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完备。

3.精品园连片经营规模应达到500亩以上(含500亩),且土地租赁年限5年以上(含5年)。

4. 土地利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存在各种圈地、滥占基本农田以及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等行为。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存在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5. 精品园发展势头迅猛,后劲足,现代农业规模、元素不断扩大,未享受过园区奖补的精品园累计投入不低于500万元,享受过园区奖补的精品园2018年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6. 精品园经营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具备与完成项目建设和经营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能够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7.精品园科技水平先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程度高、覆盖面广。

(二)漯河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8年现代农业示范园“以奖代补”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1.现代农业示范园是指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相对集中连片的区域,包括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园、粮油产业示范园、生态休闲观光示范园、特色种植示范园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2.现代农业示范园应具有发展规划或建设方案,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符合区域农业发展方向,在当地具有引领性,对周边地区和产业有较强的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

3.土地利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存在各种圈地、滥占基本农田以及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等行为。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存在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4. 示范园发展势头迅猛,后劲足,现代农业规模、元素不断扩大,未享受过园区奖补的示范园累计投入不低于300万元,享受过园区奖补的示范园2018年投入不低于300万元。

5.种植粮食作物的示范园连片经营规模应达到1000亩以上(含1000亩)、其他示范园连片经营规模应达到500亩以上(含500亩),且土地租赁年限5年以上(含5年)。

6.示范园应具有相对完善的配套设施和满足生产需求的大型机械设备,具备与完成项目建设和经营相适应的管理能力,能够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四、遴选程序 

(一)、现场报名。

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请符合条件的农业园区到郾城区农林局报名(国道107与辽河路交叉口)。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1022日下午下班前,(限规定的上班时间)。

联系人 :  石丽芬   13733957651    

(二)、准备相关材料。

  申报漯河市精品园和示范园“以奖代补”项目的单位需准备以下材料。

.园区简介

.专业资质设计公司编制的园区发展规划。

.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土地流转合同、租金支付凭证及乡镇政府土地流转中心出具的流转证明。

.投资账目及票据,每项投资都要有相应的票据账目作证明,建设内容提供图片等影像材料。并将证明材料复印备用,没有证明材料的投资不予认可。

.注册商标、三品一标认证证书、订单合同等材料。

.未享受过农业园区将补的提供2018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1810月底),享受过农业园区将补的提供2017年度和2018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1810月底)。

8、项目申请书。

三、初步验收。

符合申报条件并准备好申报材料的农业园区,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建验收小组对其进行实地核验。

四、择优上报。

根据初验结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从申报漯河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8年现代农业精品园“以奖代补”项目单位中选取1-2个上报漯河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申报漯河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8年现代农业示范园“以奖代补”项目单位中选取1-2个上报漯河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待市验收小组验收评定。

五、相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以奖代补”项目资金申请书,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若有项目申报不真实行为,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全区,连续三年不得申报财政资金扶持项目。

六、项目申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申报单位自己承担,本公告解释权归郾城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郾城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10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