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来源:人大常委会 作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3日 浏览次数:

 

1121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喜民主持会议,副主任李培芬、郑建立、钮贺军、吴新顺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卢丽琴、朱浩伟,区法院院长滕宝成,区政府相关部门及区检察院负责人、部分市七届人大代表和各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18年承诺办理的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关于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书面)和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重点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书面)、区政府相关部门十件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4名市七届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评议。

经过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对区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对十件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文:人大陈建哲审核:张凯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