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政府法制办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8日 浏览次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区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完成《郾城区政府信息公开2012年度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全文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郾城区海河路269号,邮编:462300,电话:0395—6162557,电子信箱:ycqfzb@163.com)。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2年,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条例》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不断创新公开方式,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及时、全面获得政府信息。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我区高度重视,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成立了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做好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完成市政府信息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完善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

(二)加大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为深入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我区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管理人员培训,聘请知名教授、专家授课,还安排学员到兄弟地市进行学习交流,取得了良好效果。我区把开展业务培训作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力抓手,不断加大培训力度,2012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得到了有效提高。

(三)严格监督检查,提升工作水平。设置政务监督信箱,公示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建立了监督小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公开前先交监督小组审查,由监督小组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意见和建议,收集汇总后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和部门,并督促办理政府和有关部门未办理的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定期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以检查促进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全区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3条,公开的内容主要是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点公开了扶贫、优抚、教育、劳动、就业、保障、财政预决算等方面信息,医疗、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信息,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流程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网站各项栏目,均可以查阅全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线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区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区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

全区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未收费。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条例》要求上还有一些差距,与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工作制度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2013年,将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  根据《条例》规定和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加快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机制,以完善的工作制度、健全的工作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加大重点项目公开  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三公经费”公开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政策领域的政府信息。

(三)是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完善门户网站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网站内容保障,优化整合全区网上公开服务各方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拓展网站功能,丰富网站内容,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切实将郾城区政府网打造成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载体。

(四)是加强培训交流  组织开展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积极与兄弟县区交流,学习其先进经验,不断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