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郾城区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4日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淞江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郾有关单位:

《漯河市郾城区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专项推进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9年4月19日    

 

漯河市郾城区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

专项推进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扎实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任务,实现中央确定的“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强化“四个意识”,以提高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根本出发点,以“两不愁、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为基本要求,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坚决完成全区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任务。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现行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农村危房改造的现行标准,既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要调高标准、吊高胃口。坚持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原则。

2. 坚持精准方略。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准危改,做到危房存量精准、对象认定精准、身份信息精准、贫困类型精准、房屋危险等级精准、各级责任精准。

3. 坚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突出建档立卡贫困户工作重点。

4. 坚持严格监管。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明确质量安全标准,加强过程监管,确保质量安全。紧盯补助资金使用安全,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落实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社会监督。

5. 坚持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坚持主观努力与政府补助相结合,协力完成住房安全保障任务。

6. 坚持统筹兼顾。坚持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整体脱贫攻坚任务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有机结合,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二、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完成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改造全部清零。

(二)年度目标

2019年,完成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293户,全区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全部清零。

2020年,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查漏补缺和收尾工作,巩固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成果。

三、主要任务

(一)精准危房存量和对象信息

1. 严格认定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村〔2017〕192号)“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由残联商扶贫、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上述部门提供的四类重点对象名单组织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经评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四类重点对象列为危房改造对象”的程序要求。

2. 实施精准核查。按照精准扶贫方略和危房改造清零行动要求,坚持住建、扶贫、民政、残联四部门联合比对审核,确保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四类重点对象全部纳入危改计划,全部实施危房改造。定期对已脱贫户开展“回头看”,对已经脱贫但经有鉴定资质的单位鉴定所居住房屋为C、D级危房的,立即实施危房改造。

3. 实施台账管理。实行一村一汇总、一镇一台账的管理制度,在建立并保存纸质档案的基础上,将档案信息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形成电子台账,将危房存量到户台账按要求逐级汇总上报。中央及省下达的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必须在危房改造台账范围内进行分配,改造一户、销档一户。

(二)规范工程项目管理

4. 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镇审核、区级审批等对象确定程序。落实补助对象在村、镇两级公示制度。确保危房改造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5. 加强农户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户要严格落实“一户一档”要求,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按要求填写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并将农户四类重点对象身份证明文件和房屋危险等级评定结果等材料存档。加强信息系统的录入管理,四类重点对象信息要及时、全部、真实、准确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和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做到数据精准,上网可查。

6. 创新危房鉴定模式。提高农村危房鉴定的精准度、权威性和公信力,在允许结合实际采用简便易行的危房鉴定程序的基础上,积极推行第三方专业机构集中鉴定模式,鉴定结果以书面形式通俗易懂地告知农户,并请其签字确认,采取镇、村公示栏公示、农户门口挂牌和发放信息明白卡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危改对象和社会监督。

(三)严格资金使用管理

7. 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落实分类补助标准,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资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

8. 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大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频次,竣工一批、验收一批、资金拨付一批。原则上当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

9. 突出资金保障重点。坚持补助资金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村倾斜。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提高补助资金额度等方式,兜底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

(四)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10. 严格落实技术标准。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农村危险房屋加固技术指南》《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统建)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办法》《河南省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技术指南》《河南省农房建设基本技术要求》,全面落实“五个基本”。

11. 加强竣工验收。严格按照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和《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统建)现场质量检查验收办法》开展检查验收,凡竣工验收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必须在整改复验通过后才能通知危改户入住,竣工验收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要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后,区住建局指导建设方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竣工验收并提交建房备案书,明确达到基本安全要求。

12. 注重过程监管。农村危房改造采用自建方式的,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采用统建方式的,建设主体和建设单位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区住建部门要按照基本质量标准,指导、督促管理和技术人员开展关键环节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督促指导抓好整改。禁止单独进行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改造行为。

(五)持续开展危房改造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13. 加强学习教育。突出抓好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学习教育,坚持把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做好脱贫攻坚危房改造作为强化“四个意识”的突破口,转变作风的突破口、检验能力的突破口、推进发展的突破口。

14. 突出治理重点。围绕挪用、贪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危房改造质量不合格、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认真抓好国家、省脱贫攻坚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严肃查究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推动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作风明显改善,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15. 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建立危房改造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采取电话回访、入户回访等形式,畅通群众问题反映和投诉渠道,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16. 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报送机制。建立群众举报、投诉和暗查、回访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台账。建立部门信息互通和线索问题移交机制。各镇问题线索台账每月27日前报区危房清零行动办公室,区危房清零行动办公室汇总各镇上报问题,每月30日前报市危房清零行动办公室。

(六)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

17. 深入搞好政策宣传。充分考虑危房改造对象的文化程度、个性差异、精神面貌等实际情况,坚持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创新宣传办法,切实提高危房改造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群众政策知晓率、满意度。

18. 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将干部教育培训纳入长效机制,制定培训计划。重点抓好区住建局工作人员、镇一线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目标责任。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区农村危房改造清零指挥部总体部署,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实行计划、任务、资金、目标、责任“五到镇”。危房改造工作列入镇政府责任目标和绩效考核内容,逐级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

(二)加强部门协作,完善推进机制。在区农村危房改造清零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成立由住建、民政、财政、扶贫、残联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危房清零行动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工作。实行危房改造进度月报、排名通报、约谈后进、问题函告、重点督查等工作机制,推进工作有效落实。

(三)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考核奖惩。加强工作调研,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注重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努力提高工作科学性、增强针对性。认真落实年度绩效考评和通报制度,对排名靠前的镇给予表彰,排名靠后的镇通报批评。

 

附件:漯河市郾城区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指挥部组成人员

 

 

 

 

 

 

 

 

 

 

漯河市郾城区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

指挥部组成人员

 

长: 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长: 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区住建局局长    

指挥部成员: 区住建局分管副局长   

       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

       区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区扶贫办分管副主任

       区残联分管副理事长

办公室主任: 区住建局分管副局长  

办公室成员: 区住建局村镇办主任

       区民政局社会救济股股长

       区财政局经建股股长

       区扶贫办行业股股长

       区残联教就股股长

员: 区住建局村镇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