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镇(街道)权责清单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5日 浏览次数:

 

郾政〔2019〕23号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镇(街道)权责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淞江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郾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各镇(街道)权责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主要内容

(一)各镇人民政府(孟庙镇除外)、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内容:

    权责清单共计81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11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给付5项、其他职权52项。权责清单将在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孟庙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内容:

    权责清单共计111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32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给付5项、其他职权53项。权责清单将在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严格执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执行。一是要加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管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的调整,由权力行使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区司法局审查,报区政府审定。二是要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以此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机制。三是要加大纠错和追责力度。坚持“有错必究、追责必严”原则,按照行使权力所承担的责任,落实责任主体,做到“有权必有责”,严格责任追究,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和错位行为。

    各镇(街道)保留的权责清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附件:1.各镇人民政府(孟庙镇除外)、街道办事处权责

    清单目录

   2.孟庙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目录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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