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2月2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7日 浏览次数:

关于2020年22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指标说明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漯河市安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500吨明胶项目

报告表

河南省欣耀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游庄村西1

企业拟投资100万元于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游庄村西1号(新店镇扶贫基地)建设年生产500吨明胶项目,占地面积5510m2,建筑面积900m2,生产规模为年产500吨明胶。

1)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废水,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附近农民拉走肥田,废水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碎粉尘。破碎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速率和有组织排放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对项目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经厂界隔声、减震基础、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后,对外部环境影响不明显,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制要求。

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厂区内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附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包装废料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厂区内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