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3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0日 浏览次数:

关于2020年3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指标说明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漯河市姊妹俩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面包项目

报告表

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龙城镇孔沈邓村向北450m、238省道路北

该项目总投资50万元,租赁现有闲置厂房,该项目建筑面积1500m2,主要分为原材料区、生产区及办公区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500吨面包项目

生活污水:产生的少量设备、地面清洗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入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堆肥,农田利用,不外排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生产时配料、和面环节产生的粉尘及烘烤环节产生的油烟、非甲烷总烃及热源产生的废气,有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规定(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3.5kg/h、浓度为120mg/m3);无组织粉尘满足漯河市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漯环 [2019]70号)中要求;油烟、非甲烷总烃废气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型规模;甲醇燃烧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油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污损原料及残次品、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生活垃圾。其中,污损原料及残次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及时外售给饲料厂,不外排;废包装材料经厂区内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袋装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UV灯管经危险固废间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噪声:营运期各设备噪声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并经过一定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a类标准规定的要求。

备注:电子版文件名称应为“建设单位名称+备案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