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4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0年4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漯河香润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吨速冻调制食品项目 | 报告表 |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漯河市淞江产业集聚区亚裕工业园 | 本项目为漯河香润食品有限公司投资200万元在漯河市淞江产业集聚区亚裕工业园建设的年加工1000吨速冻调制食品项目,属于扩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200m2,建筑面积1700m2,建成后年加工速冻调制食品1000吨。项目拟用职工10人,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日300天。 | (1)废气:本项目扩建完成以后,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将污水站采用地埋式、喷洒除臭剂和加强周边绿化等措施处理后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扩建完成后全厂主要废水为生产废水、职工办公生活废水和现有工程废水,项目废水进入厂区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去厂总排口,处理后的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淞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排放至柳支河,在漯河出境处汇入颍河;全厂总排口出水浓度能够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中二级排放标准及漯河市淞江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 (3)噪声:本项目扩建完成后高噪声源主要为绞肉机、切丁机、真空搅拌机、滚揉机、灌装机、打包机及制冷压缩机等设备运行噪声,源强为70~85dB(A)。对噪声源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有:①所有设备均安装在室内,生产车间划分为不同区域,每个区域均为独立的房间,经过多层厂房隔声,降噪效果明显,可降噪25-30dB(A)。 ②采取基础减震,对设备加装减震垫、隔声罩等,将设备传动设计为软连接,该措施可降噪10-15dB(A)。③对生产车间进行合理布局,将各工序分开,将高噪设备调整至车间中间,减少噪声排放对厂界外的影响;经过以上措施后,企业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中昼间的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固废污染源主要为原料肉修整废物、废弃包装材料、污水站污泥和生活垃圾。其中原料肉修整废物统一收集后作为饲料加工或动物油提炼的原材料外售;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污水站污泥定期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综上所述,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固体废物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