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5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2日 浏览次数:

关于2020年5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李集镇陈威红薯粉条加工厂年加工100吨红薯粉条项目

报告

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李集镇陈东村

本项目为郾城区李集镇陈威红薯粉条加工厂投资50万元在漯河市郾城区李集镇陈东村建设年加工100吨红薯粉条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333m2,建筑面积600m2,生产规模为年加工100吨红薯粉条。项目拟用职工6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日90天。

1)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勾芡和面工序产生的粉尘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产生的恶臭气体。

本项目勾芡和面工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次评价建议企业需加强管理,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在人工配料时,尽量操作规范,使用容器进行转移时,避免震荡布袋,以此来减少粉尘的产生,生产车间安装换气系统及排气扇,保证车间内通风,处理后的废气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产生少量恶臭气体,主要有硫化氢、氨等,为了减少污水处理站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夏季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厂界绿化,及时外运污泥暂存池中污泥、减少污泥堆放时间等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污水处理厂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淀粉工艺浆水、粉条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职工办公生活废水。

本项目淀粉工艺浆水、粉条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暂存于蓄水池定期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砂石杂质、红薯渣、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和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

本项目砂石杂质经收集后用于厂区道路修护;红薯渣经收集后外售给饲料厂;废包装材料全部由废品收购站回收,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和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破碎机、除砂机和烘干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75~80dB(A),拟建工程对噪声源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有:

①选用同类设备中的低噪声设备,同时对高噪强振设备安装减振装置;

②破碎机、除砂机和烘干机等设备加强保养;

③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图,将较大声源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处。

经采取上述防治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