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0日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淞江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郾各单位:

    现将《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9日  

 

  

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意见

 

在战疫情、保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精神,推动职能转变再加快、审批落地再提速、监管方式再创新、服务保障再优化,为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保证。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底,在全区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集中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站位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眼于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流程最优、服务效率最高、营商环境最佳、群众获得感最强,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深层次变革、全方位提升,为加快郾城高质量发展、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目标导向。对标上级要求、先进做法、发展需要、群众期望,以“为政至简、审批至易、服务至善、监管至诚、执行至胜”为目标,提升服务质量、争创特色品牌、奋力争先进位,确保全区放管服工作年度考评、营商环境评价全市争一流、全省创亮点,力争在国务院大督查中为全市全省增光添彩。

(二)突出问题导向。聚焦“一窗受理、一个标准、一网通办、一次办妥、一次不跑”,围绕政务审批服务实体和网上两个平台建设,着力查摆思想理念不解放、体制机制不健全、部门授权不充分、人员进驻不到位、事项办理不及时、服务审批不进网、监管公示不主动、困难问题不沟通等短板差距,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集中推进整改落实,同步跟进建章立制。

(三)突出结果导向。将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作为唯一衡量标准,制定抓落实的推进图、时间表、责任链,换位思考、挂图作战、奖惩并举、贴身紧逼,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改革发展纵深有力、营商环境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营商环境法规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及省、市有关安排部署,重点围绕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进公正监管、做到简政便民,统筹出台配套措施,推动本级行政权力“能减则减”,重点审批服务事项流程“能简必简”。

(二)审批服务监管职能归并到位。所有涉及审批服务职能的部门,全部设立行政审批股(室)。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配套完善以行政审批股(室)为主导的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运行机制,一个领导分管、一个股室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监管事项数据录入覆盖率50%以上。

(三)部门进驻到位。2020年6月底,具有依申请特征的政务审批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实体大厅100%实现“应进必进”。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规范化建设,根据服务需要设置场地、集成功能、开设窗口,确保政务审批服务事项搬得进、驻得下。

(四)审批授权到位。进驻实体大厅事项全部由窗口统一受理,单独审核,独立办结,严禁“两头受理,体外循环”,彻底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权责统一、便民高效”的原则,明确1名窗口负责人(审批服务股股长或首要责任人),除政策法规明文规定需集体研究的事项外,办理事项决定权、事项办理督办权、与关联科室协调权以及窗口人员管理权一律授权。

(五)人员选配到位。各有关单位要择优选派进驻窗口人员,确保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能够胜任窗口工作,原则上由在职业务骨干担任,不得选派不熟业务、不负责任的工作人员以及公益性岗位、临时聘用人员顶岗。区行政服务中心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进驻窗口人员进行资格、能力审查,原则上设置1个月的试用期,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原单位另行选派。对确定的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要统一登记备案、实行双重管理,人事关系不转,身份性质不变,原则上在窗口工作未满两年不得调整,以确保队伍稳定。

(六)流程优化到位。围绕开办企业、项目投资、生产经营等领域,将需要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多个事项,整合成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并集成所涉事项,围绕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等进行整体性再造、一体化办理,逐步实现“一件事”一口受理、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次办妥、限时办结。各有关单位年内至少推出1-2件“限时办”,形成一批“一件事限时办”服务事项。全面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多评合一”,6月底前淞江产业集聚区、漯西工业集聚区、特色商业区范围内一般性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区域评估。

(七)一网通办到位。以服务事项标准化、数据信息共享化、快递寄送便捷化为基础,完善网上审批系统和线上服务平台。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年底前,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录入率、完善率100%,区、镇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5%以上,政务服务实现按时办结率100%、且不低于二星级,网上咨询、投诉建议按时办结率10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区推进“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主任担任,统筹负责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各项工作。

(二)理顺职责分工。参照《郾城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郾政办文〔2018〕27号)明确的职责分工,根据机构改革后各项职能的调整、合并、划转情况,由职能所在部门继续负责相关工作。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集聚区管委会须明确1名副职领导分管深化“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并将人员名单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备案。

(三)强化议事协调。按照区政府常设议事协调机构的模式,配置和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技术指导和督导推进等工作,下设有关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等部门选配抽调,实行集中办公。

(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召集,各成员单位分管副职参加会议,对照年度目标和省市区阶段性重点任务,分析进展现状、安排下步任务。必要时邀请区有关领导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五)建立督导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市、区下达目标任务,定期督导检查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每月发布一期专报,并及时总结各单位工作亮点、出彩点,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工作推进不力、堵点难点等问题,呈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抄送市直有关单位。

(六)建立定期评议制度。每季度或半年组织一次深化放管服暨优化营商环境集中评议,组织部分或全部责任单位现场述职,邀请区纪委监委、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工商联等部门参加,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现场打分,评价结果呈送市、区主要领导,并通过各类媒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七)强化正向激励。对全年工作执行力强、成效突出、各界普遍满意的部门及个人,区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奖励;涉及上划部门的,提请市委、市政府或对口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在国务院大督查、省级专项督查中成效显著、贡献突出的部门及个人,给予记功嘉奖。树好正面典型,各单位要充分挖掘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及时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

(八)严肃纪律规矩。在工作推进中,对责任棚架、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的部门,区政府将对责任单位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受到市级以上通报批评、造成全区工作被动的部门,区政府将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采取约谈、诫勉谈话等措施重点督办、督促整改,扣发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绩效工资,并挂钩所在单位年度实绩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