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9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0年9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漯河市龙江生态城水系连通工程项目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漯河市龙江生态城水系连通工程项目 | 报告表 | 河南颍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龙江生态城范围内 | 漯河市郾城区龙江生态水系连通工程位于漯河市郾城区龙江生态城区域内,项目总投资8347.93万元,工程从漯河市幸福渠生态水系连通工程引水,工程起点龙山路与支一路交叉口,沿支一路南侧开挖明渠,往东在凉山路交叉口进行湖区开挖,在凉山路西侧开挖明渠往南至牡丹江路,沿牡丹江路北侧开挖明渠至支五路,再沿支五路西侧绿化带开挖明渠往北穿过龙湖路北侧居住用地最终汇入塔河,工程总长度3.9km,总占地面积约123479m2,其中水面面积39270m2,绿地面积84209m2。主要内容是对郾城区河流进行水系连通和生态治理。 | 项目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期产生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扬尘等。在采取对露天堆放的建材表面进行覆盖,土石、建材的装卸、搅拌等工序尽量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地方,同时结合必要防尘措施,如在工地四周设置一定高度的围墙等措施治理后,项目施工期废气对周围影响较小。 2.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拉走施肥使用,不对外排放。 3.噪声: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得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按规范操作机械设备,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经以上措施治理后,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弃渣弃土、淤泥、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弃渣弃土经收集后全部外运用于城市综合建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全部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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