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1年1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漯河市鑫鹏印务有限公司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项目 | 报告表 | 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苏侯村88号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占地6214.95m2,总建筑面积4100m2,建成后年产10000吨印刷品。 |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施工期: 项目针对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采取合理可行的处理措施,尽可能降低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为暂时性的,项目拟建后即可消除。 营运期: (1)废水 项目营运期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围农户清掏做农肥,综合利用不外排。因此,本项目营运期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印刷及洗车有机废气,经密闭印刷车间及集气罩收集后,送入一套光催化氧化废气处理设施及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产生的覆膜及装订有机废气,经密闭覆膜、装订车间及集气罩收集后,送入一套光催化氧化废气处理设施及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过采取处理措施后,项目有机废气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中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40mg/m3要求以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中“印刷工业”非甲烷总烃中排放浓度50mg/m3、建议去除效率70%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印刷机、多功能机、折页机及配套空压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密闭生产厂房、合理布局平面布置等措施,预测南、西、北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东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温暖住宅小区及西城明珠花园小区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边角废料、不合格品分类收集暂存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桶、废PS版、废显影液、冲版机水循环设备废渣、冲版机水循环设备废滤芯、含油墨废抹布、废活性炭和废灯管。本次环评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建设一座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固废在落实各项评价建议措施前提下,均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 | / |
2 | 漯河洋顺健身器材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米舞蹈把杆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河南景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李集镇大王村九组十六号 | 项目位于漯河市郾城区李集镇大王村九组十六号,占地面积2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等,项目购置圆棒机、砂光机等设备,预计可形成年加工3万米舞蹈把杆的生产能力。 |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1座5m3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2)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砂光废气和粘胶过程废气。项目砂光砂光机出口上方均设置1个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引入1套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粘胶过程产生废非甲烷总烃和甲醛由负压+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能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相关标准要求。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运营期各设备噪声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并经过一定距离衰减后,预测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满足1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边角料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木材废料外售木渣加工企业;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废胶桶和废UV灯管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综上所述,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合理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现场走访方式开展公众参与活动,企业认真听取受影响公众对该工程建设的看法和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表示异议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