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活动报备制度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4日 浏览次数:

各中心校、区直各学校(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

    根据疫情防控和汛期安全工作有关要求,各单位在组织大型集会、外出培训、邀请专家讲座等集体活动前,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按照学校业务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提前书面报备并做好各项应急预案。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外出的,必须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请假。单位一般教职员工外出的,必须向本单位主要领导请假。学生暑期外出的,必须向班主任报备。

未报备或无假外出的,一律通报批评,并将根据所造成影响情况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