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8月3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1年8月3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漯河龙来食品有限公司年产粉条300吨生产线项目 | 报告表 | 漯河坤玉环保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淞江产业集聚区漯河市高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内 | 总投资100万元,租赁现有厂房1800平方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300吨粉条的生产规模 | 1.废水: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依托厂院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污染物浓度满足《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表2间接排放标准,COD、氨氮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废水同时满足漯河市淞江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处理达标后的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漯河市淞江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再处理。 2.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上料机、振动筛、和面机、和浆机、切断机、包装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降噪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预测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3.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外售饲料厂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经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经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