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9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4日 浏览次数:

关于20219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华润风电(漯河)有限公司华润电力郾城区22MW分散式风电项目

报告表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裴城

本项目总投资18841.82万元,永久占地面积4343m2,拟安装8台单机容量为2.5MW1台单机容量为2.0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2MW,新建一座10kV开关站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采取无人值守的模式,无废水产生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电机组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隔音防震型风电机、减噪型变速齿轮箱、减速叶片等措施对风电机组噪声进行控制,并做好维护,保持设备良好运转。在噪声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村庄、学校等敏感点。经采取这些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固废:本工程建成后采取无人值守模式,无一般固废产生。项目风机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开关站产生的废电池厂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经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光影:光影投射在居民区内,会对居民的日常生活产生干扰和影响,可能使人感觉不适。根据计算,风电场周围村庄都在各风电机组的光影防护距离之外,项目风电机组的光影不会对周围居民点造成影响。同时,评价提出在各风电机组的光影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点、学校等敏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