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0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0日 浏览次数:

关于202110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漯河市艾瑞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有机肥项目

报告表

深圳市复馨环保科技有限公

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齐罗村

该项目总投资1336万元,租赁漯河市勤康乐养殖有限公司的场地占地面20000m2,生产规模为年产有机肥3t

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

废气:主要为恶臭废气和筛分、粉碎粉尘。恶臭废气采取发酵、陈化车间密闭,在发酵、陈化车间内喷洒生物除臭剂的措施,废气经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筛分、粉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产生的除尘器收尘灰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营运期各设备噪声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并经过一定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备注:电子版文件名称应为“建设单位名称+备案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