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1月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1年11月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漯河市郾城区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深圳市伊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交通北路以西,牡丹江路以北,碧桂园云顶小区东侧 | 漯河市郾城区妇幼保健院拟投资25000.00万元在漯河市郾城区交通北路以西,牡丹江路以北,碧桂园云顶小区东侧建设漯河市郾城区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建设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24427m2,建筑面积37000m2,主要建造1栋综合楼,主要包括妇产科、儿科、中医康复科、内科、外科等科室,项目建成后服务时间为24小时就诊,可提供床位共300张。 |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污水处理站恶臭和食堂油烟。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臭氧尾气净化系统+生物滤床脱臭装置消毒除臭后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经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DA002)引至屋顶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 本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经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中污染物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处理后的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办公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感染性废物(HW01-841-001-01)废弃棉球、棉签、纱布等,损伤性废物(HW01-841-002-01)废弃针头、玻璃容器等,药物性废物(HW01-841-005-01)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等,病理类废物(HW01-841-003-01)湿纱布及衣物、废血浆、培养基、病理组织等采用专用密闭收集箱收集后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化学性废物(HW01-841-004-01)检验科产生废试剂、废样液、污水处理站污泥采用专用密闭收集箱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办公生活垃圾暂存于加盖垃圾桶内,集中收集,委托环卫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空调外机、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60~80dB(A),拟建工程对噪声源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有: ①选用同类设备中的低噪声设备,同时对高噪强振设备安装减振装置; ②空调外机、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等设备加强保养; ③优化院区平面布置图,将较大声源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处。 经采取上述防治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 无 |
关于2021年11月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漯河市郾城区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深圳市伊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交通北路以西,牡丹江路以北,碧桂园云顶小区东侧 | 漯河市郾城区妇幼保健院拟投资25000.00万元在漯河市郾城区交通北路以西,牡丹江路以北,碧桂园云顶小区东侧建设漯河市郾城区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建设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24427m2,建筑面积37000m2,主要建造1栋综合楼,主要包括妇产科、儿科、中医康复科、内科、外科等科室,项目建成后服务时间为24小时就诊,可提供床位共300张。 |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污水处理站恶臭和食堂油烟。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臭氧尾气净化系统+生物滤床脱臭装置消毒除臭后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经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DA002)引至屋顶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 本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经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中污染物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处理后的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办公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感染性废物(HW01-841-001-01)废弃棉球、棉签、纱布等,损伤性废物(HW01-841-002-01)废弃针头、玻璃容器等,药物性废物(HW01-841-005-01)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等,病理类废物(HW01-841-003-01)湿纱布及衣物、废血浆、培养基、病理组织等采用专用密闭收集箱收集后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化学性废物(HW01-841-004-01)检验科产生废试剂、废样液、污水处理站污泥采用专用密闭收集箱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办公生活垃圾暂存于加盖垃圾桶内,集中收集,委托环卫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空调外机、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60~80dB(A),拟建工程对噪声源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有: ①选用同类设备中的低噪声设备,同时对高噪强振设备安装减振装置; ②空调外机、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等设备加强保养; ③优化院区平面布置图,将较大声源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处。 经采取上述防治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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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漯河市郾城区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深圳市伊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交通北路以西,牡丹江路以北,碧桂园云顶小区东侧 | 漯河市郾城区妇幼保健院拟投资25000.00万元在漯河市郾城区交通北路以西,牡丹江路以北,碧桂园云顶小区东侧建设漯河市郾城区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建设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24427m2,建筑面积37000m2,主要建造1栋综合楼,主要包括妇产科、儿科、中医康复科、内科、外科等科室,项目建成后服务时间为24小时就诊,可提供床位共300张。 |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污水处理站恶臭和食堂油烟。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臭氧尾气净化系统+生物滤床脱臭装置消毒除臭后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经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DA002)引至屋顶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 本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经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中污染物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处理后的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办公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感染性废物(HW01-841-001-01)废弃棉球、棉签、纱布等,损伤性废物(HW01-841-002-01)废弃针头、玻璃容器等,药物性废物(HW01-841-005-01)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等,病理类废物(HW01-841-003-01)湿纱布及衣物、废血浆、培养基、病理组织等采用专用密闭收集箱收集后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化学性废物(HW01-841-004-01)检验科产生废试剂、废样液、污水处理站污泥采用专用密闭收集箱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办公生活垃圾暂存于加盖垃圾桶内,集中收集,委托环卫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空调外机、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60~80dB(A),拟建工程对噪声源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有: ①选用同类设备中的低噪声设备,同时对高噪强振设备安装减振装置; ②空调外机、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等设备加强保养; ③优化院区平面布置图,将较大声源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处。 经采取上述防治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