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赋予镇(街道)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5日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淞江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郾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的意见》(豫办〔2019〕10号)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关于为基层减负增能的九条措施》(豫办〔2020〕2号),参照我省赋予经济发达镇185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将赋予各镇(街道)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予以公布,望各镇、街道严格按照赋权事项与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相关赋权事项的承接工作,确保做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内容(点击此处下载)

 

1.郾城区2021年赋予镇(孟庙镇除外)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2.郾城区2021年赋予孟庙镇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3.郾城区2021年赋予街道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