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1月1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9日 浏览次数:

关于2021111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目标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艾农肥业有限公司漯河市郾城区第三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项目

报告表

深圳市统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商桥镇西南部良种场

项目拟投资938.8万元,占地约24650平方米,项目建设发酵车间、陈化车间、包装车间等,建成后年产3.5万吨有机肥。

废气:项目在发酵、陈化车间内喷洒生物除臭剂,发酵、陈化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后,经生物除臭设备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要求。项目输送、筛分、粉碎、造粒过程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废水:项目生产不用水,项目环保设备生物除臭设备使用循环水进行补湿,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还田利用,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有翻抛机、筛分机等,其噪声源强值7080dB(A)之间,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并经一定距离衰减后,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中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尘灰、废包装物、生活垃圾。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