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七次会议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6日 浏览次数:

11月25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喜民主持会议,副主任李培芬、郑建立、钮贺军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朱新卫,区法院院长滕宝成,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旭东,重点建议承办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提请调整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的议案、关于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承诺办理的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重点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书面)以及区政府相关部门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对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经过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对区政府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提请袁恺阳等2人职务任免的议案、区法院关于提请韩闯等14名同志审判职务任免的议案、区检察院关于提请段宏伟等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责任编辑:杨武龙 审核:邓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