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第一号)

来源:区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8日 浏览次数:

 

 202112月,接到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1万元,依据2022郾城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需要,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分配原则

依据郾城区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建设情况,报经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资金与项目对接情况公告如下。

资金分配情况表

 

郾城区扶贫专项资金对接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投资规模

责任单位

1

2022年商桥镇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园区项目

郾城区

依托漯河市郾城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合作,共同发展,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增收

201

商桥镇政府

2

2022年李集镇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园区项目

郾城区

依托漯河市郾城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合作,共同发展,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增收

145

李集镇政府

3

2022年新店镇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园区项目

郾城区

依托漯河市郾城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合作,共同发展,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增收

200

新店镇政府

4

2022年裴城镇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园区项目

郾城区

依托漯河市郾城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合作,共同发展,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增收

100

裴城镇政府

5

2022年淞江街道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园区项目

郾城区

依托漯河市郾城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合作,共同发展,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增收

55

淞江街道办事处

 

监督电话:12317(国务院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71—65919535(省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3121908 (市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6163899 (区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6181185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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