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

来源:郾城区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7日 浏览次数: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漯河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县区财政部门开展2022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漯财监﹝20221号)精神和要求,20224-6漯河市郾城区财政局组织人员对漯河市郾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共产党漯河市郾城区委员会党校两家单位2021度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工作以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为切入点重点检查2021年政府会计核算、预决算管理和2019年新旧制度衔接情况。具体内容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费用、预决算管理、会计基础、新旧制度衔接等,涉及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内控机制建设、会计核算及基础工作等方面

经过检查发现,随着纪律要求的不断提高和各类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单位在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方面总体情况良好,两个被检查单位2021年度预决算管理2019年新旧制度衔接情况2021年度执行政府会计准则情况良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会计基础不规范,涉及金额95139元。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劳务费等大额支出无签订合同;二是签订合同协议服务内容、服务地址、总价、无双方单位盖章、无委托代理人签字、无日期等;三是定额发票未填付款单位名称、日期四是办公用品申请购置单填写不完整,无股室名称、时间;五会计凭证封面未填写单位名称,无加盖单位公章记账凭证均未填写所附单据张数;六是公务用车审批单填写不完整,无单位名称、经办人、日期等等

针对检查发现的情况和问题,我们及时与被检查单位沟通,依照国家相关财税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向被查单位下发了检查处理决定,责令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整改纠正今后进一步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和落实上级政策,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做到依法理财;规范和完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正确;目前,单位已就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纠正。我们通过单位整改存在问题,注重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帮助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和完善制度,做到以查促改、以查促建、以查促管,全面巩固检查成效。

下一步,漯河市郾城区财政局将继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扩大财政监督的影响力和威慑力,促进单位依法理财、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力维护国家财税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附件:1、郾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处理决定

      2、郾城区区委党校2021年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