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5日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郾有关单位:

2022年郾城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7月14日

2022年郾城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我市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关键年,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全区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攻坚行动,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推动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纵深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一)实施示范创建引领行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建设食品安全省”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各项安排部署,做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区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二)净化产地环境。实施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及时更新重点区域和污染源整治清单,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在安全利用类耕地落实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安全利用措施;在严格管控类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等风险管控措施。(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郾城分局配合)

(三)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深入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和“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行动,重点治理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非法添加物使用以及常规用药超标等突出问题,加强农药兽药生产、销售企业监管,规范互联网经营,依法打击互联网非法经营行为,指导农民规范使用农药。依法推进4种高毒农药的淘汰工作。加大对生产、销售、使用非标农膜的监管力度,持续推进农资打假。(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畜牧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市公安局郾城分局、区工信局、区卫健委配合)

三、强化过程安全监管

(四)保障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食品安全。聚焦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连锁销售和餐饮企业、网络订餐、生鲜配送、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等容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处置风险隐患,适时组织督导,层层压实责任。加大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等节日期间和学校开学前后等重点时段监督检查力度,开展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抽检,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严格特殊食品监管。开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其中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比例不少于20%。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督促特殊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销售和消费提示等管理要求。深入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100%,涉嫌犯罪案件打击和查处率达到100%,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5%以上;严格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准入,严格规范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严厉打击以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组织旅游等形式进行的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市公安局郾城分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委配合)

(六)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战场,以农村集市、农贸市场和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重点,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山寨”食品、劣质食品、“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宣称特殊功能食品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黑窝点”、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严格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重点推进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提升,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健全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镇(街道)食安办主任、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持证上岗率100%。完善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治理机制,提升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农村食品经营店占比50%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牵头,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局、市公安局郾城分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配合)

(七)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各地制定改造提升计划,通过原地重建、调整关闭、翻新改造等方式实现农产品市场硬件设施提升达标,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主体责任,建立动态信息档案,全面实行公开承诺和自查评价报告制度,加快推进快检实验室建设,全面发挥农贸市场蔬菜快检室的作用,合力打造“十分钟快检圈”。推行“检监联动”和“合格证”制度,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手段,建立重点农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全力打造“智慧菜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局、区商务局配合)

(八)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餐饮服务规范年”活动,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利用“豫食考核APP”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率达100%。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年底前覆盖率达到90%以上。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0%以上。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开展餐饮门店“厕所革命”,改善就餐环境卫生。全面加强旅游景区、民政服务机构、医疗机构、建筑工地、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压实行业管理责任。实施养老机构健康食堂升级改造工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牵头,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委配合)

(九)实施“三小”治理提升行动。督促“三小”生产经营主体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三小”生产经营行为,食品“三小”登记备案率达到100%。加强“三小”监督检查力度,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将“三小”监督抽检列入市场监管部门年度监督抽检计划,每年对行政区域内的在产食品小作坊监督抽检不少于1批次。积极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建设,开展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打造一批小餐饮、小摊点集聚区、连片经营街区。食品小经营店(小餐饮)“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60%以上。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销售过期食品、“两超一非”、使用病死畜禽肉生产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负责)

(十)实施网络食品“净网”行动。摸清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底数,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仅销售食用农产品的除外)100%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登记、备案。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食品经营者管理档案建立率100%,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档案建立率达到100%。开展专项整治,规范网络直播带货行为,对发现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100%。坚持“以网管网”,强化政企合作,清理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鼓励对外卖食品进行封签,使用环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装。推广“网上明厨亮灶”,加强网络食品监督抽检、线上监测固证、线下调查处理,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严厉打击网络食品经营违法犯罪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市公安局郾城分局、区商务局配合)

(十一)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组织对学校食堂和集中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风险排查,重点加大对区、镇(街道)学校、幼儿园的检查巡查力度。保证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可追溯,推动采购的食用农产品源头可追溯。督促校长(园长)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依法从严从重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学校食堂抽检覆盖率达到80%。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实现全覆盖,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力争达到100%。严格贯彻落实《漯河市中小学(含托幼机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考核制度》,实行双月考核办法,推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定《学校集体用餐配送食品安全闭环管理标准》。贯彻《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制定《漯河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细则》,指导各县区改善提升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分年度开展评价验收。打造5个营养食堂建设试点,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提倡“减盐、减油、减糖”。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制定实施《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亮牌督办管理办法》,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置工作。(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市公安局郾城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总仓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第三方冷库经营者在采购、加工、销售、贮存进口冷链食品时,严格落实“三专、三证、四不”要求。强化“豫冷链”系统推广应用,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程信息化可追溯。定期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演练,做好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和疑似阳性事件调查处置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负责)

(十三)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推动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问题治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教育,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坚决遏制“食金之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负责)

四、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十四)深入实施“铁拳”行动。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组织查办一批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突破道德底线的违法案件。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员依法严厉处罚,实施食品行业从业禁止。以新闻发布会、加强曝光等形式,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形成震慑效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负责)

(十五)开展“昆仑2022”行动。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非法使用农药兽药、“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等犯罪活动,加大跨区域协同办案力度,全环节铲除犯罪利益链条。指导各地多破小案、快破大案。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始终保持对食品犯罪高压态势。(市公安局郾城分局负责)

(十六)加强部门合作衔接。建立农业农村、畜牧、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衔接机制,加强风险信息研判和通报,扩大案源线索,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农产品、食品、进口食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案件会商机制,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郾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十七)健全法规标准体系。贯彻落实《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贯彻落实《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落实《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及跟踪评价。开展农兽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提升抽检监测水平。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检验量达到4批次/千人,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加快推进“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与智慧监管技术”重点实验室建设,提高食品安全风险发现能力。对承担食品抽检任务的检验检测机构和复检机构开展抽查。强化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食品有害因素等风险监测,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人员队伍建设。实施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专业素质提升工程,分级分类开展培训教育,监管人员培训时间人均不低于40学时/年,新入职监管人员规范化培训时间人均不低于90学时/年。加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分层次培养监管骨干人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负责)

(二十)提升应急能力。根据《河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完善我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信息发布工作程序。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导各县区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市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活动。持续做好食品、食用农产品舆情处置和应急值守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着力增强监管效能

(二十一)推进智慧监管。推进漯河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综合平台建设,开展监管信息大数据归集和分析运用,强化风险监测和研判,为市场主体“精准画像”,实现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监管针对性有效性。提升农贸市场数字化管理水平。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培育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互联网+食品安全”新模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实施信用监管。将食品领域抽检不合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有序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将相关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结合食品安全风险与信用风险,科学划分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负责)

(二十三)创新监管方式。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鼓励推动各县区立足实际,探索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做法,以现场会等方式推广应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负责)

七、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四)实施质量兴农计划。启动实施新时期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工程。实施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培育“豫农优品”公用品牌。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强标准宣贯和推广,鼓励支持按标生产。围绕我省十大特色农产品,遴选一批产业规模较大、成熟度较高的生产基地开展全产业链标准化建设。(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十五)推行先进适用管理体系。分类实施推行先进适用管理体系,食品小作坊和小型食品生产企业实施6S标准化管理达70%以上,中型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以HACCP为主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达85%以上,大型食品生产企业推行ISO22000等先进质量管理体系达100%。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校外供餐单位达60%以上。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6S标准化管理实施率达90%。(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负责)

八、完善社会共治格局  

(二十六)开展普法和科普宣传。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和《河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落实,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的宣传教育。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超市、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宣传,以及反食品浪费宣传和“减盐、减油、减糖”科普宣传。落实《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大纲》,利用“全国科普日”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基层科普联合行动。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主题宣传,围绕创建开展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举办“百名摄影家进百企”食品安全创建摄影活动。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区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动员社会力量。有序推进“食育试点幼儿园”项目。建立社会共治联动机制,指导各县区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鼓励食品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积极推进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鼓励地方建立村级协管员补贴机制。(区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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