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唯乐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新增注塑生产线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对河南唯乐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新增注塑生产线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年10月 24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唯乐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新增注塑生产线、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股。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395-6163828,拟批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河南唯乐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新增注塑生产线项目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河南唯乐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新增注塑生产线项目 | 报报告表 | 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纬十路中段 |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总投资20万元,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及仓库进行建设,占地面积1300m2,建筑面积1900m2,生产规模为年产6万套儿童推车塑料配件。
|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施工期: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后续工程主要为少量设备的安装,故不再对施工期做分析。 营运期: 废水:本次项目不产生废水,不新增废水排放量。 废气:本项目各生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后经1套UV光氧催化装置+1套等离子废气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60mg/m3)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80mg/m3(建议去除率70%)”的要求;经采取密闭生产车间措施后,少量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在厂界下风向处排放浓度可符合《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非甲烷总烃边界限值要求(2.0mg/m3);破碎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30mg/m3),无组织粉尘经厂房阻隔后,约有0.005t/a逸入外环境,厂界下风向处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边界限值(1.0mg/m3)。综上,本项目废气经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后,均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及附近敏感点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防治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一般固废:依托现有1座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包装材料经收集暂存外售综合利用;边角料及残次品经收集暂存粉碎后回用于生产,综合利用不外排;袋式除尘器收尘收集后返回配料工序再利用。危险固废:设置1座5m2危废暂存间,废灯管采用密闭容器收集暂存后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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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方信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PET聚酯塑料片建设项目公示
序号 | 项目 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漯河方信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PET聚酯塑料片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深圳市环旭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中原路苹乐集团漯河企鹅 面粉机制造有限公司园内17--22号库 |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占地8000平方米,租用三栋加工车间、一栋仓库,总建筑5000平方米;工艺流程1:原料(外购PET聚酯塑料片)—搅拌—漂洗—去沙—去污—脱水—打包—成品;工艺流程2:原料(外购PET聚酯塑料片)—粉碎—漂洗—去沙—去污—脱水—打包—成品。PET聚酯塑料片生产线3条,主要设备:热水罐、搅拌机、粉碎机、漂洗槽、料仓、摇床、提升机、摩 擦机、脱水机;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可达到年加工3万吨PET聚酯塑料片。 |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之后通过厂区总排口排放,出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以及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再处理,最终排入颍河。 2.废气:项目厂区氨和硫化氢的产生量较少,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在污水处理站采取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地下式等措施,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恶臭无组织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破碎机、甩干机、提升机、摩擦机、传送机、搅拌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75~85dB(A)之间,项目各噪声设备均置于室内,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减震措施后,项目四厂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塑料浮渣、水洗工序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废塑料浮渣中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作为有价废物外卖废塑料制品公司再利用;水洗工序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送往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往生活垃圾处理场卫生填埋。 | 无 |
漯河市柯美包装设计有限公司年加工150万平方米纸箱项目公示
序号 | 项目 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漯河市柯美包装设计有限公司年加工150万平方米纸箱项目 | 报告表 | 深圳市环旭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郾城区龙江路与太行山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66号 |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总投资50万元,租赁现有厂房及办公用房进行建设。生产工艺:面纸-覆膜、瓦楞纸-裱合-分切-水墨印刷-模切-钉/粘/糊箱-成品。生产设备:裱纸机、覆膜机、模切机、钉箱机、切纸机、水墨印刷机、糊箱机等。建成后,年加工纸箱150万平方米。 |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之后通过厂区总排口排放,出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以及漯河市淞江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漯河市淞江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颍河。 2.废气:本项目印刷和覆膜废气经集气罩(软帘)+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可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中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运行后全厂主要产噪设备有印刷机、覆膜机、分切机、模切机、打包机等,其噪声源强值70~80dB(A)之间,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隔声罩隔声等措施,项目四厂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行后全厂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油墨盒、废抹布、废活性炭和废灯管;其中废油墨盒、废抹布、废活性炭和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10m2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边角料收集后暂存于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作为有价废品外售;生活垃圾在厂内分类收集、定点堆存,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