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郾城区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3日 浏览次数:

  

郾政办〔2014〕9号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漯河市郾城区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沙北街道办事处、淞江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郾有关单位:

《漯河市郾城区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4年3月3日    

漯河市郾城区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益性事业。为构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监管长效机制,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3〕9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用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探索有效的无害化处理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开展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探索经验,总结推广,在全区建立完善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防止随意丢弃病死猪,防止病死猪流向餐桌,防止病死猪传播动物疫病,有效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探索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有效运行机制。根据不同地方的养殖量及养殖密度、养殖方式等因素,探索采取不同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运行机制。一是以企业为主导,建立健全政府扶持、保险联动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机制。鼓励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合作社,通过自建或联建等方式,建设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采用焚烧、高温高压化制或生物发酵等方式进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二是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健全财政补助、保险联动、市场化运作、资源化利用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建设运行机制。根据我区生猪养殖集中区域情况,拟建设一个无害化处理厂,无害化处理厂要用密闭运输车统一收集病死猪,坚决杜绝养殖户随意丢弃、出售病死猪,防止病死猪流向餐桌、防止病死猪传播动物疫病,有效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三是大力开展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保险工作。2013年2月份,财政部下发文件将河南省列为中央财政育肥猪保险费补贴区域,中央、地方和养殖者分别按照50%、30%、20%的比例承担保费。各乡镇(街道)都要积极开展育肥猪保险试点工作,畜牧部门要以育肥猪保险为抓手,把保险和畜牧业发展、动物疫病防控、动物防疫条件规范、无害化处理、畜产品质量安全等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一同研究,一并部署,一起推动,要通过育肥猪和母猪保险,有效分散生猪养殖风险,保护养殖者利益,促进生猪养殖业持续稳定发展;通过划分保险责任和制定投保条件,促进养殖场(户)改善防疫条件,规范防疫行为,加强免疫,耳标加施,消毒等防控措施,建立完善防疫档案,提高防疫能力和水平;通过现场查勘,统一密闭运输收集病死猪,有效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措施;通过保险理赔,推动无害化处理工作,保障畜产品安全;通过保险理赔,调动生猪养殖者的积极性,解决后顾之忧,防止出现生猪养殖的大起大落,稳定市场供应;通过服务保险业务,增加防检人员的劳务报酬,稳定基层队伍,调动工作积极性。

(二)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无害化处理方式。一是就近进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二是综合考虑各种无害化处理方式的优缺点等因素,选择无害化处理方式;三是对因一类动物疫病以及炭疽、结核等重点动物疫病死亡的猪实施工厂化焚烧处理。

(三)加强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监管。一是对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和无害化处理厂,要有专门人员负责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二是定期对生猪规模养殖场防疫档案、冷库及无害化处理设施等实施监管。

(四)严厉打击经营病死猪行为。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畜牧等部门要积极协作,建立健全联运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经营病死猪行为。

(五)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养殖水平;改善养殖环境条件,提高兽医服务水平,降低动物死亡率。进一步加大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投入力度,支持规模养殖场(户)、龙头企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推动养殖业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科学化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直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畜牧、发改、财政、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土地、保险等部门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研究配套政策措施,及时解决问题,探索建立有效的无害化处理机制。

(二)加强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统筹整合资金支持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等都要向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倾斜。要严格落实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每头80元补助政策和国家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保险政策。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保险机构参与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三)提升监管能力。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保证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人员和经费需求,提升监管能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养殖场(户)的宣传培训力度,普及健康养殖和防疫常识,增强其法治意识、环保意识。积极推行本地屠宰,大力推广消费冷鲜肉的习惯。通过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向群众宣传病死猪的危害及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为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