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5日 浏览次数:

郾政办〔2014〕19号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沙北街道办事处、淞江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郾有关单位

在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协三届三次会议上,共交区政府系统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以下简称建议)60件、政协提案(以下简称提案)117件。为认真做好2014年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建议和提案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具体形式,也是畅通民主渠道、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手段。认真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对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政府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并确定一位领导同志分管办理工作,指定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对重点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参与办理、督促落实,以点带面推动本单位的办理工作。

二、健全办理制度,细化工作责任

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工作责任制度、联系协商制度、督办落实制度、安全保密制度等工作制度。完善交办、承办、催办、审核、征求意见、答复、总结、立卷存档等工作程序,指定专人负责,实行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四定”工作责任制,健全承办工作网络,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三、加强协同配合,增强办理实效

一是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各承办单位要坚持“开门办理”方针,采取上门走访、开会座谈、专题调研、邀请视察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宽“走出去、请进来”的渠道,办理前主动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办理的针对性;办理中及时向代表、委员汇报情况,共商解决办法,争取指导和支持;办理后跟踪了解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适时开展“回头看”活动,对答复中列入计划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逐项跟踪落实,并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区政府督查室反馈最新进展情况。二是加强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络。对涉及多个单位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协商,汇总有关意见后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在收到建议、提案两个月内将本单位答复意见函告主办单位。

四、规范答复流程,提高办理质量

各承办单位在接到区政府交办的建议、提案后,要逐件核对、签收,若认为交办意见存在不妥,应于接到建议、提案7日内与区政府督查室联系,不得拖压、搁置或自行转给其他承办单位。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馈不满意的建议、提案,区人大选工委、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查室要求重新研究办理的,原承办单位要重新办理,并于1个月内办结。因情况复杂确需延长办理时限的,承办单位要及时向区人大选工委、区政协提案委及区政府督查室说明情况,经同意后可延长1个月。

答复文件要严格按照区人大和区政协规定的格式(见附件3、4)答复。复文要按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标出办理结果(注在复文首页右上角)。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用“A”标注;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用“B”标注;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注。

主办单位答复前必须综合各协办单位意见,统一汇总后再进行复文,复文须附区政府办公室印制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见附件5),建议要征求所有建议人的意见,提案征求前三名提案人的意见,复文以单位正式公文抄送区人大选工委、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查室各两份(电子文档发送至:ycdck@163.com)。协办单位的复文以正式公文抄送区政府督查室及主办单位各一份(电子文档发送至ycdck@163.com及主办单位邮箱),不再逐一征求代表和委员意见。所有建议、提案要早答复、早落实,坚决杜绝临时突击办理现象,务必于2014年7月31日前办理报送完毕。承办建议、提案在5件以上(含5件)的单位,应以本单位正式公文向区政府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1.郾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分解表

2.政协郾城区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分解表

3.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建议的办文格式

4.承办单位答复政协提案的办文格式

5.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14年4月15日    

附件3

 

 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建议的办文格式

 

漯河市郾城区   局(委、办)

 

          字〔 〕号     签发人:   

                   办理结果:  

 

对郾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   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印   章)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抄  送:区人大选工委(2份),区政府督查室(2份)。

附件4

 

承办单位答复政协提案的办文格式

 

 漯河市郾城区   局(委、办)

 

         字〔 〕号      签发人:   

                   办理结果:

 

对政协郾城区三届三次会议

第   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印   章)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