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农田防护林体系管理提升林业生态区建设水平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30日 浏览次数:

郾政办〔2015〕6号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严格农田防护林体系管理提升林业生态区建设水平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沙北街道办事处、淞江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郾有关单位:

我区是河南省政府首批命名的省林业生态县区之一。目前,我区大面积林木林地承包合同已经到期,许多地方林木进入新一轮采伐期。农田防护林作为生态区建设主要组成部分,对调节小气候、防止干热风等自然灾害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为我区粮食连年增产增收提供了天然生态屏障。为切实加强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提升林业生态区建设水平,推进郾城生态宜居示范区建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林木采伐更新原则

林木采伐更新管理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管理,生态优先、科学利用,依法采伐、及时更新,功能不减、体系长存”的原则。

二、规范林木采伐审批

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林木达到成熟期确需采伐更新的,林权单位或者个人按照相关规定,在征得林权所在地镇或者水利、交通等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后,林权单位或个人方可向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采伐申请,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因项目建设需要采伐林木的,需持项目建设相关批准文件向区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加强采伐更新监督

(一)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镇、各相关部门对本区域、本部门辖区内林业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要切实加强对本区域内林木资源管理,严格控制采伐审批。凡未达到更新采伐年龄、树木长势旺盛的林木,应坚决杜绝采伐。

(二)实行林木更新保证书制度。林木采伐后要严格按照林业生态建设规划,在林业工程技术人员指导下及时进行更新造林,保障林木株数、面积不减少。生态廊道、农田林网等防护林采伐更新以杨树、桐树等大乔木或者二者间作造林为主,以充分发挥农田防护林体系在保障粮食稳产高产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在采伐林木前需与区林业主管部门签订更新造林保证书,确保采伐更新三年后树木成保率达到80%以上。

(三)实行采伐更新责任奖惩制度。省政府对林业生态县区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核,对不合格者,取消林业生态县区荣誉称号,并向省政府说明情况。因此,在更新采伐中,对任务完成较好、更新造林三年后林木成保率达到80%以上的或者在省市林业生态区复查验收中成果显著的镇、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对在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洛界公路两侧采伐更新造林当年树木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根据有关林业奖补政策给予适当奖励;对更新造林成效差、更新造林三年后林木成保率低于80%的镇或部门按照林木更新保证书的有关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对省市林业生态区复查验收中发现严重问题的镇、部门依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201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