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郾城区集中整治黑出租、三轮车非法营运及规范出租车运营秩序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30日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沙北街道办事处、淞江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郾有关单位:

《郾城区集中整治黑出租、三轮车非法营运及规范出租车运营秩序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5年1月30日    

郾城区集中整治黑出租、三轮车非法营运及规范出租车运营秩序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维护城市客运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城市交通管理,规范客运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树立我区城市客运行业及交通秩序良好形象,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4月16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百天的集中整治“黑出租”、三轮车非法营运及规范出租车运营秩序“百日行动”。

一、指导思想

维护交通运输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落实依法治国方针,以《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为依据,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集中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的方式,依法查处城市客运行业中的非法经营行为,以及国家工作人员为“黑出租”经营提供保护伞的违法行为,规范出租车市场运营秩序和城市交通秩序,切实促进全市城市客运市场和谐、健康、有序发展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目标任务

(一)彻底整治“黑出租”、三轮车经营者非法经营客运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区正常道路运输秩序;

(二)全面整治市区三轮车非法营运及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优化交通秩序,改善市容环境;

(三)严肃查处出租车经营者不打表、宰客、甩客、强行拼客等违规行为,规范出租车运营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实施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即日起至3月7日),第二阶段为规范提高、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阶段(3月8日至4月16日)。整治活动的重点为:

(一)未办理机动车行驶证或套用出租车牌照的;

(二)未取得驾驶证或使用不符合规定驾驶证驾驶出租车或其他机动车辆的;

(三)未取得出租车牌照擅自喷涂出租汽车专用颜色的;

(四)市区三轮车非法营运及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五)未取得出租车《道路运输证》,擅自从事出租车经营活动的或擅自安装使用出租车客运设施的;

(六)出租车经营者拒载、不打表、欺客、宰客、甩客、强行拼客或私自安装、改装计价器的;

(七)牵头、组织非法经营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妨碍执行公务及煽动闹事的;

(八)国家工作人员私养“黑出租”以及为“黑出租”充当保护伞的。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郾城区集中整治“黑出租”、三轮车非法营运及规范出租车运营秩序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及其办公室。各区镇政府、淞江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及区监察、宣传、交通、公安、城建、工商、残联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具体职责分工为:

区监察局:联合区文明办(区创卫办)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督导,负责对各相关部门、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

区委宣传部:加强舆论的引导,通过各新闻媒体及多种宣传形式,及时、连续报道集中整治工作动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区交通局:牵头组织打击“黑出租”及规范出租车运营秩序,联合公安、残联等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的“黑出租”、规范出租车运营秩序,配合公安部门整治三轮车非法营运,依法依规对三轮车非法营运进行处罚。

城关公安分局、沙北公安分局:牵头组织市区三轮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三轮车无证驾驶和私自改装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联合交通、残联等部门严厉整治三轮车非法营运;配合交通部门做好打击“黑出租”及整治出租车其它违规行为。

区文明办(区创卫办):联合区监察局加强对集中整治活动及行业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把整治“黑出租”、“三轮车”非法营运纳入对各单位创卫目标管理。

区工商分局:依法确认出租车行业的各类市场主体资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加强对三轮车销售市场的监管,对非法销售、拼装三轮车行为进行查处和取缔。

区质监分局:对出租车计价器进行周期检测,对私自拆解铅封、私自调整计价器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区残联:及时掌握残疾人非法经营出租车、三轮车情况,配合各镇政府对辖区内从事“黑出租”、三轮车非法运营的残疾人做好教育引导劝解工作;协助交通、公安部门对残疾人从事出租车、三轮车非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牵头做好经营出租车的残疾人转岗再就业工作及其车辆处置工作。

联合执法队:对辖区内从事“黑出租”、三轮车非法运营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落实属地管理和维稳责任,对辖区内从事“黑出租”、三轮车非法经营的残疾人及车辆做到“五包”即包政策宣传、包停运整改、包扶持就业、包信访稳定、包防止反弹,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五、整治措施

(一)组建执法队伍。分别由城关公安分局、沙北公安分局牵头,组建城关、沙北2个联合执法队伍,每个联合执法队分别抽调公安分局民警6名,区交通局2名执法人员及残联1名工作人员。重点对本辖区的“黑出租”、三轮车非法运营行为进行查处。抽调区交通、公安、残联等部门工作人员成立值班办公室,全面做好集中行动期间的部门协调、信息沟通、保障服务和投诉举报处理等工作,集中受理社会各界举报投诉。“黑出租”及不规范运营出租车举报热线电话为:0395-6161501,96520。

(二)实施联合执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公安、交通、残联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对“黑出租”和三轮车非法营运、及出租车违规营运行为进行严管严治;各公安交通岗亭全员配合参与集中整治行动,对群众举报或疑似“黑出租”及非法营运的三轮车进行拦截并移交辖区联合执法队进行处理,在全区营造开展集中整治“黑出租”、三轮车及规范出租车运营秩序整治活动高潮。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公安、交通部门要于10日内将整理汇总的《郾城区营运黑出租、三轮车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交到区政府办公室(307房间,联系人:谢永欣  6173387)

(三)奖惩督导机制。用足现有的法律法规,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扣车的一律扣车,该罚款的一律从重处罚。建立完善出租车诚信运营机制。评选诚信运营车辆,在各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同时加强诚信运营出租车的管理。建立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查破“黑出租”案件等违规运营行为的群众,给予奖励。评选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中成绩突出的执法队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资和荣誉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黑出租”、三轮车非法营运及规范出租车运营秩序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检查,靠前指挥,确保专项整治目标圆满完成。

(二)广泛宣传。区委宣传部要组织开展媒体记者系列采访,大力宣传开展集中整治“黑出租”、三轮车非法营运及规范出租车运营秩序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黑出租”和三轮车。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工作,及时将活动进展情况报办公室和区委宣传部并进行报道。

(三)建立机制。通过本次集中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建立交通、公安等部门集中整治执法队伍,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积极探索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措施,提高打击“黑出租”、三轮车非法营运及规范出租车运营秩序的能力。列支工作经费,用于社会宣传、群众举报奖励、抽调执法人员工作、燃油、以奖代补等费用。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打击“黑出租”、三轮车非法营运和规范出租车运营秩序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我区城市客运事业健康发展。

(四)落实责任。各执法部门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要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

 

附件:1. 郾城区集中整治“黑出租”、三轮车非法营运及规

        范出租车运营秩序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2.郾城区营运黑出租、三轮车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1

 

郾城区集中整治“黑出租”、三轮车非法

营运及规范出租车运营秩序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

       市公安局沙北分局局长

        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局长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区监察局局长

        区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区交通局局长

        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分管副局长

        市公安局沙北分局分管副局长

        区城建局局长

        区残联理事长

        市工商局郾城分局局长

        市质监局郾城分局局长

        各镇政府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集中整治工作,王建中兼任办公室主任,蔡松杰、朱建华、卜治国、张俊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工作组,打击“黑出租”及规范出租车运营秩序工作组组长为黄俊峰,沙北三轮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组组长为卜治国,城关三轮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组组长为张俊华,宣传工作组组长为陈俊霞,监察督导工作组组长为贺会军。各镇(街道)、相关部门也要参照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