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2日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沙北街道办事处、淞江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郾各单位:

为保护耕地“红线”、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我区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自查和集中清查,共发现各类土地违法违规问题174个。根据省、市工作安排,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明确分工,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走过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要对这次集中整治行动负总责。区国土部门要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切实维护良好的用地秩序。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共同推动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有效开展。

二、明确责任,务求实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全面清查、不留死角。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该停工的停工,该拆除的拆除,该复垦的复垦,该追究责任的坚决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上报数据资料不真实的,将推倒重来。

三、严格整改,从严追究。凡整改不力、效果不佳、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压案不查、违法违规用地严重的,因工作原因辖区内没有完成拆除复耕任务、2014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发现违法占用耕地面积高于8%或继续多发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和《漯河市乡村两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漯纪发〔2009〕2号)的规定,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附 件:郾城区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台账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