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责

来源:郾城区政府办公室 作者:网络公开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08日 浏览次数:

  负责人(法人)姓名:权红亮

  办公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海河路269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 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 30

  单位对外办公电话:0395-6162370

  机构职能:

  (一)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二)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请示区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根据区政府领导意见,组织起草领导讲话等综合性文稿;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

  (五)负责区政府领导日常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服务工作。

  (六)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工作;负责区政府机要文件、档案的保管、归档和区政府印鉴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政务信息的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八)围绕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

  (九)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十)负责拟订全区政务服务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和“数字政府”建设,搭建服务型、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质量的监督评价。参与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协调和优化跨地域、跨部门、跨层级事项审批服务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全区电子政务总体规划和集约化建设,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数字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相关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拟订区级大数据、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备案和核准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相关产业基金的建立和管理;负责全区大数据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工作。监测分析大数据产业发展运行态势,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大数据产学研用统筹发展;负责大数据平台建设管理工作;统筹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推进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等领域广泛应用;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协调、指导政务服务创新,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负责指导、协调行政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大数据、政务服务、信息化等相关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负责协调、督促全区“放管服”改革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决议、指示;研究分析国内外金融形势和全区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牵头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联络上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及其驻我区分支机构;引进区外和外资金融机构入驻郾城;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负责推进全区企业上市工作;负责地方资本市场发展工作。参与推动股权投资业发展,综合协调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具体工作;负责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工作;指导和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公司行业协会;指导和协调全区产权交易(资本)市场建设工作;指导协调非银金融机构改制和重组工作;牵头负责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区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以及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对相关民间金融组织进行业务指导、经营约束、监督检查、违规处理,做好处置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相关工作;核准和转报相关民间金融组织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变更范围;负责对民间金融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区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风险事件的相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负责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组织清收置换政府名下的不良资产;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持有股权、购买不良债权等形式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普及金融知识,受理金融投诉建议。

  (十二)负责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综合股(党政工作办公室)。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工作例会和区长召集的区长办公会议、现场办公会议等的会务工作;负责区长出席的由区政府办公室承办的上级工作调研、督导、检查,外地来郾调研、考察,市政府在郾召开的工作会议等重要公务活动的会务工作;负责区长调研活动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的其他重要活动的会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区政府领导和市政府总值班室的指示和交办事项;负责区政府领导会议、活动的新闻媒体联络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机关政务的综合协调及督办;负责机关党组会议、机关综合性会议及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组织拟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起草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日常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依法治区等工作。

 

  (二)秘书股。负责起草区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署名文章、《政府工作报告》和区政府相关综合性文字材料;指导全区政府系统文秘工作;负责区长参加的会议、调研活动新闻稿件的审核把关;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党组会议、区长召集的区长办公会议、现场办公会议议题收集、通知印发、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起草等工作;协调做好区长调研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区委常委会议议题的收集上报工作;负责区长批示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党组相关工作。

  (三)公文处理和机要保密股。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发文规划;负责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公文审修、运转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受理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的请示、报告。

  负责上级公文的收发运转、归档管理;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公文的登记、编号和传送;负责机要、保密、印鉴及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电子公文传输及电报收发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报刊、信函和内部刊物的收发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机要保密工作。

  (四)信息调研股。负责向市政府报送郾城工作信息;负责组织、研究、编发区政府决策需要的政务信息;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的新闻联络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重大社情民意进行调查研究,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负责组织重要政策落实情况的评估、调研工作。

  (五)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办公室。研究拟订全区数字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拟订区级大数据、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协调组织实施;承担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承担区电子政务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统筹推进全区“数字政府”建设,负责全区电子政务网的管理工作;协调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区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协调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工作;指导全区通信基础网络规划建设和实施;指导协调重要信息系统信息安全防护工作。

  组织协调审批职能部门制定审批标准,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办事流程,建立协同审批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对涉及多部门审批的事项组织联合审批。

  负责制定政务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指导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负责构建区、镇(街道)、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建立政务数据对接、认领和反馈制度,协调解决政务数据管理和开发利用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和评价工作,围绕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痛点堵点,研究提出政务服务创新建议,督促部门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动形成一流的营商环境。

  负责政务服务日常监督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质量的监督评价;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窗口的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全区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政务服务和行政效能监督、考评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电子监察规则制定、实施、考评及数据归集分析,提出监察结果应用建议;负责重大事项和领导批示件的催查催办、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等工作。

  研究制定数据挖掘利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统筹推进大数据云平台建设,负责全区大数据资源的归集、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负责全区大数据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引导产业集聚发展、企业培育和品牌打造;承担大数据对外合作与交流;开展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的推介、招商、展览等活动;指导大数据产业基金的建设和管理;制定“智慧城市”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组织起草有关政策意见和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参与重大投资项目谈判和合同审签;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地方数据技术标准和规范体系,拟订全区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换目录的技术规范及应用范围等。承办机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六)金融工作办公室。配合、协助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全区银行、保险机构的监管;加强与银行、保险机构的联系、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推进全区农村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业务的开展;协调推进全区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和改制工作;引导、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指导协调全区城市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联系证券监管机构,为证券监管机构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统筹推动全区企业改制上市,衔接企业上市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协调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兼并收购和再融资工作;推进地方资本市场发展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

  负责执行落实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相关监管制度,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措施并承担相关工作;负责对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以及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有关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防范金融风险宣传工作;研究、拟订金融稳定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打击非法证券、非法保险和非法外汇买卖活动,协调反洗钱、反假币工作;负责推进全区金融业应急机制建设;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工作,维护全区金融安全与稳定;协调各金融机构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参与地方法人高风险金融机构的托管、重组、清算、关闭和善后处置等有关工作;承担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机关行政后勤服务及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考核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重点警卫目标、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区政府离退休人员工作;联系协调到区政府的群众上访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综治、平安建设、反邪教等工作。

  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备案、产权界定、清查登记、使用调配、出租出借及对房地产处置提出审核意见;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维修和物业的审核、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管理、标准制定、计划审批;负责推进公务用车平台化、标识化和信息化建设,监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负责区直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制度建设、节能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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