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召开“阳光三权”体系建设观摩会

来源:区纪委 作者: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2日 浏览次数:

72日,我区召开“阳光三权”体系建设观摩会。区领导王迎波、刘少宏、李培芬、丁晓永、李伟恒、王景昌出席会议,各镇(街道)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区“阳光三权”各督导组组长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首先实地观摩了商桥、龙城、裴城、新店四个镇的部分“阳光三权”示范村建设。实地观摩后,区委副书记、区长王迎波主持召开座谈会。

 

就下一步如何深入推进“阳光三权”建设,王迎波强调指出:一要统一思想抓推进。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一线督战,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对本辖区、本单位承担的工作亲自安排、亲自过问,尤其要主动深入到问题多、矛盾突出的村居中去,在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各类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切实做到守土有责。二要整合资源抓基础。各镇(街道)要加大投入、完善配套,健全组织机构,配强配齐人员。区“阳光三权”工作办公室要依托“阳光郾城网”,加大对现有“三资”或财务委托代理中心等网络资源的整合力度,促进互联互通、信息公开与共享。三要配合联动抓具体。纪检部门要发挥牵总作用,搞好监督协调;各镇(街道)、纪检、组织以及宣传、发改、财政等职能部门,要围绕承担“阳光三权”体系建设的具体任务,明确一名主管副职负责,形成攻坚合力;特别是对涉及跨镇、跨部门的部分问题要互通信息,联动配合,相互补台,抓好落实,坚决杜绝工作棚架和推诿扯皮。四要注重实效抓督导。区委“阳光三权”督导组要对照任务节点,加大督办力度,对各镇(街道)、部门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尤其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督导。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镇(街道)、村(居)干部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予以通报批评、严格依规处理,确保“阳光三权”体系建设圆满落实。

 

(文:区纪委 审核:张凯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