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淞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漯河市淞江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6日 浏览次数:

                                     

漯河市郾城区淞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在漯河市淞江产业集聚区投资建设漯河市淞江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淞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漯河市淞江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漯河市淞江产业集聚区

建设内容:拟建工程建设里程11406.12m,主要包括龙江路西伸(高铁线-兴隆山路)1709.50m、沙河西路(白云山北路-太白山北路)1102.96m、太白山路北伸(文明路-龙江路)1790.00m、嫩江路西伸(天龙山路-兴隆山路)3301.30m、湛江路(白云山路-兴隆山路)3502.36m共计5条道路,包括道路、雨水、污水、照明、交通、绿化在内的分项工程;污水管网工程为白云山北路(龙江路-淞江污水处理厂)长2550.00m的污水管网敷设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环境污染。

主要包括:

1)施工期

废水: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废气:本工程在施工阶段对空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工地扬尘,其次为路面沥青铺设时产生的沥青烟气和苯并[a]芘以及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物,其主要的污染物为TSP以及CONO2THC等。

噪声:施工期各种作业机械会产生噪声。

固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生态环境:施工期路基开挖会使沿线植被、取土场植被遭到破坏,土方开挖和回填会造成一定量的水土流失。

社会环境:施工过程可能会影响附近村庄居民的出行。

2)营运期

废水:营运期废水主要为降雨冲刷路面产生的路面径流污水。

废气:过往车辆的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xCOTHC

噪声:车辆通行噪声。

固废: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过往行人、车辆扔掉的垃圾。

生态环境:道路的绿化会改变现有的景观。

社会环境:增大公路通行能力,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过往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存在交通运输风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施工期设置旱厕,由附近村民运走堆肥。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对地表水影响不大;营运期均设有路面排水设施,路面雨水与沿线地面雨水混合后通过市政雨水管网进入地表水体,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废气:施工期水泥混凝土、沥青等物料拌和均不在现场拌和,无拌和废气。运送建材、土石方采用了密封式车辆,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并禁止超载,对施工区、物料堆场定期洒水抑尘,降低施工扬尘污染,加强对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采取这些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对环境影响可接受;营运期加强道路的养护,结合当地生态建设规划,在道路两侧种植乔灌木,加强道路监督,严格控制不符合规定、超载车辆通行,减少车辆尾气排放

噪声:施工期对施工机械进行合理布置,避免噪声值较大的机械位于距离敏感点较近的区域施工,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临时围挡;营运期采取绿化、声屏障、隔声门窗等降噪设施。

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由施工人员自行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建筑垃圾放置于场地指定位置,加盖防雨棚,避免雨水冲刷;工程弃土及时运往弃土场,避免弃土在施工场地长时间堆积,减少水土流失;营运期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统一管理定期清运,生活垃圾填埋场。

生态环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期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工程结束将逐渐恢复;营运期加强绿化和取土场的植被恢复。

社会环境: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做好道路的绕行管理和指引工作;加强道路的养护,重要路段设置警示牌。

具体防范措施详见报告书简本。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采取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治理措施,可缓解本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符合相应标准。因此,本评价认为,在有效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及事故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环评报告提出的建议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环评报告书简本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相关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对道路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出书面意见。

八、联系方式:

(一)项目负责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漯河市郾城区淞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华伟

联系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53号郾城区环境保护局

邮政编码:462000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员:毛燕

联系电话:0371-22619699

通讯地址:开封市大梁路6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大厦14

电子邮箱:ythb_eia@163.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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