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林业局关于张耀南滥伐林木案件的处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5日 浏览次数:

漯河市郾城区林业局关于张耀南滥伐林木案件的处罚

处罚文件号:郾林罚决字20163001

    2016年1月2张耀南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况李集镇稻草河堤砍伐林木2棵,为杨树,合0.9立方,价值500元。

    张耀南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三十二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张耀南1、责令补种幼树十株。2、处以人民币一千元整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