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环卫局关于对王辉行政处罚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5日 浏览次数:

漯河市郾城区环卫局关于对王辉行政处罚的公示

当事人:王辉    电话:13939575033

住址:漯河市郾城区舟山路北段

调查结论:王辉违反了《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八款之规定

处理意见:参照《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八款规定本机构拟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200)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