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统计局权力清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6日 浏览次数:

行政处罚:

1. 统计调查对象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拒绝、阻碍统计检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2. 统计调查对象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处罚

3. 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处罚

4. 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涂改、转让、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统计资格证书,出租、出借统计从业资格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5.经济普查对象拒绝或妨碍调查,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未按时提供有关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处罚

6. 农业普查对象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农业普查资料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7. 统计调查对象未在规定期限内领依法制发的统计调查表、未按照要求将有关资料送至指定地点接收检查的处罚

8. 对伪造、变造或者冒用统计调查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