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5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2日 浏览次数:

关于20165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建设项目办公室。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补充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建设项目办公室。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6163828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汾河路(46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漯河华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漯河市郾城区沙北办事处郭庄社居委棚户区改造项目

报告表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漯河市郾城区沙北办事处郭庄社居委,东临前周村、西临孙庄村、北临张胡魏村、南临沙河河堤

本项目总投资200000万元,占地约300亩,总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总容积率3.5,总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项目包括住宅、商业、配套设施、绿化、道路、停车场等。

 

施工期: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施工扬尘,建筑材料装卸扬尘、地面料场的风吹扬尘、汽车行驶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等,加强施工场区管理,洒水降尘;建筑施工噪声采取选用低噪设备,科学布置高噪设备位置,禁止夜间高噪声设备作业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用于道路路基等,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营运期:(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为油烟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汽车尾气。厨房油烟经过抽油烟机收集后,经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住宅楼居民生活燃用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料废气中产生的气态污染物均较少,同时废气经专用烟道引出各住宅楼屋顶集中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项目汽车多为停泊状态,汽车尾气排量较小,因此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系统排入沙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为小区内汽车噪声、水泵和变电设施噪声,水泵变电设施设有减震措施,小区内汽车减少鸣笛,小区内加强绿化,项目噪声对小区及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拉往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化粪池污泥定期送往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