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郾城区宏骏家庭农场年出栏1500只肉羊养殖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3日 浏览次数:

审批意见:                    郾环然登(2016004

 

关于郾城区宏骏家庭农场年出栏1500只肉羊养殖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

郾城区宏骏家庭农场:

你单位报送的《郾城区宏骏家庭农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等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漯河市郾城区李集镇西孟村南侧,距西孟村最近处500米,项目东侧紧邻汉山路,四周均为农田,西面距离G4国道600米,南侧距离颍河800米,北面距离前王村550米。

二、项目总投资350万,占地8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50平方米,主要包括新建羊舍1500平方米,饲料库150平方米,堆肥场100平方米,防疫消毒室60平方米,生活管理用房4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养殖规模为年出栏1500只肉羊。                                        

三、登记表对污染问题分析全面,提出的建设300平方米的粪便储存池一座、6平方米的无害化处理池一座以及200平方米的凉粪棚一座等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原则同意该项目施工建设。

 

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环境影响登记表提出各项环保措施,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设施,确保养殖粪污全部处理和综合利用,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四、要求场区合理布局,实施雨污分流,绿化美化场区环境,防治恶臭、污水、粪便等污染,保持环境清洁,防蚊蝇滋生影响周围环境。

五、建设单位要加强污染防治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

六、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郾城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并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察。

七、本登记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发生重大改变时,需重新申报,经我局审批(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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