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9日 浏览次数:

 按照《漯河市郾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郾财〔2016137 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研究拟订全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制度、标准;指导全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三)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省、市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各镇(街道)政府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重要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审批级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级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全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八)指导全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参与组织管理全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九)建立健全并管理全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镇(街道)政府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镇(街道)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郾城区统计局机关共有8个职能股室。其中内设3个行政股室: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与核算统计股、专业统计股;5事业股室:城调队、农调队、信息咨询中心、普查中心、企调队。

三、部门决算表格(见附件)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2015年度本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1.02万元,本年收入254.06万元。本年支出248.39万元。

(二)2015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5.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畜禽监测调查,农村住户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工业、贸易、服务业等调查工作)。

(三)2015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工资福利支出164.8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8.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2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75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四)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救助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包括: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其他资本性支出: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漯河市郾城区统计局

                                           201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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