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管理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水平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9日 浏览次数:

郾政办〔2017〕9号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管理

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水平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沙北街道办事处、淞江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郾有关单位:

我区是河南省政府首批命名的省林业生态县区之一。目前,我区大面积林木林地承包合同已到期,许多地方林木进入新一轮林木采伐期。农田防护林作为生态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对调节小气候、防止干热风等自然灾害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为我区粮食连年增产增收提供了天然生态屏障。为切实加强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提升我区林业生态建设水平,推进生态宜居示范区建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林木采伐更新原则

农田林网林木采伐更新管理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管理,生态优先、科学利用,依法采伐、及时更新,功能不减、体系长存”的原则。

二、严格林木采伐审批

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05〕217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林木达到成熟期、过熟期确需采伐更新的,由申请采伐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在征得林权所在地镇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后,方可向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采伐申请,区林业主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因项目建设需要采伐林木的,需持项目建设有关批准文件向区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加强采伐更新监管

(一)科学制定农田林网采伐更新方案。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镇、各相关部门是本区域、本部门农田林网采伐更新的主体责任单位,对本区域、本部门农田林网的采伐更新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认真制定农田林网采伐更新方案,科学合理规划设计;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循序渐进;要科学确定采伐方式,合理控制采伐强度;要合理规划更新布局,优化树种结构和种植模式。在农田林网采伐更新中,严禁无序采伐、突击采伐,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行为。农田林网未达到更新采伐年龄、未纳入采伐更新计划的林木,应坚决杜绝采伐。

(二)强化更新造林保证措施。为防止林木采伐后不及时更新造林的行为,对已申请拟批准采伐的地段(地块),按土地所有权性质和管理权限,由镇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逐一制定《林木更新造林计划与保证措施》,明确更新造林主体、更新造林任务、更新质量标准、更新造林时限、林木管护责任,并报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林木采伐后,要及时组织造林,对采伐迹地逐一跟踪督导检查,按照更新造林的要求,按时按量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确保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不得少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农田防护林更新造林应以杨树、桐树、白蜡、臭椿等大乔木乡土树种为主,实行多林种配置、多树种混交造林,改变农田林网树种单一的现状,提高林木的抗逆性,以充分发挥农田防护林体系在保障粮食稳产高产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三)严格采伐更新奖惩制度。农田林网采伐更新是事关全区林业生态建设全局的大事,各镇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健全制度规范,完善工作机制,解决好实际问题。区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各镇和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切实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协调解决农田林网采伐更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政府把农田防护林更新造林工作的考核作为整个林业建设考核内容之一,对工作突出的镇及相关部门要进行表彰奖励;对未按时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或更新质量不合格的,按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暂停审批其下年度农田防护林采伐申请。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