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河南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 一阶段功能全省推广使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5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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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河南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  

一阶段功能全省推广使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   

由省局建设的河南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监管平台),第一阶段建设的系统管理、企业数据中心、辅助业务库、行政许可审批系统、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已建设完成,并于20171012日进行了全省推广培训。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推广使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础数据配置  

(一)各级系统管理员于1020日前完成对系统内本单位各部门信息正确性的校验;完成本单位人员信息录入并为使用人员创建账号。  

(二)1027日前完成本单位行政许可审批信息的配置。  

二、业务开展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于2017111日前自行组织辖区内企业进行企业注册培训,并督促企业开展注册、基础信息录入。  

(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于20171120日前完成各类已发许可证信息的登记录入(省级委托许可事项按照谁受理谁录入的原则进行录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认识。 开展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对于创新工作机制,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全省安全生产科学监管水平有着现实而深远的意义。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为平台建设创造必要的条件,切实保障平台使用工作稳步实施。1012日,在省局召开的监管平台应用培训工作中,平顶山、安阳、邓州、固始等单位没有组织业务人员按时参加视频培训,说明部分单位和领导对信息化建设工作重视不够。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各省辖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作为信息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信息化工作负全责,要亲自参与、部署、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信息化推广应用的各项工作,确保本单位信息化推进工作有序开展;分管领导和责任处(科)室,要加强对业务人员和行业企业的指导和协调,定期分析平台使用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督促业务部门、企业做好系统使用工作;各级安全监管局要明确专人负责系统维护和有关技术工作。  

(三)严格标准,按时推进。 各有关单位要把握好时间节点,积极准备相关数据并推进系统运行,严格标准,按规定时限推进工作。省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单位的推进和系统使用情况进行通报。  

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收集发现的问题和工作建议,报省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动安全监管综合平台的建设工作。   

省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371-65919767  

省局信息化专用邮箱:hnajxxh@126.com  

联系人:岳振华 秦兴桥  

图讯公司技术支持电话:0371-65919768  

河南安监平台客服QQ群:15262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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