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郾城区2017年推进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09日 浏览次数:

 

   

郾政办〔2017〕29号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 郾城区2017年推进清洁取暖    

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沙北街道办事处、淞江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郾有关单位    

《郾城区2017年推进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720日        

郾城区2017年推进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河南省2017年十件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漯文〔201756号)和《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7年推进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201754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全面落实我市冬季取暖工作要求,实现全区居民生活水平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大力推进城乡居民用能方式转变,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创新方式、精准施策、强化责任、严格考核,在建成区要加快发展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未覆盖的城乡结合部及广大农村,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推进“电代煤”、“气代煤”,在电力和天然气设施未覆盖的地区以清洁型煤取暖过渡,同时要兼顾资源条件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供热,加快构建以集中供热为主、以天然气、电、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利用为辅的现代清洁取暖体系,确保完成省、市政府下达我区2017年民生实事中清洁取暖任务。    

二、主要指标    

201710月底前,我区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50%以上,新增集中供热面积约180万平方米,新建、改造管网总长度约20公里,新建、改造换热站约18座。在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外,完成“双替代”3538户,供暖“双替代”1750户;推广热泵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3台。    

三、重点任务    

(一)重点发展集中供热。    

1、提升热电联产供热能力。加快推进核准在建和已纳入规划项目建设,恒瑞公司2×1.5万千瓦背压机热电联产、盛宏公司2×1.5万千瓦背压机热电联产项目、天壕新能源有限公司1×3万千瓦生物质发电供热等项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争取早日建成投运,发挥效益。有关单位要加大督导协调力度,列出项目竣工投产时间表,倒排工期,分项、分段落实,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主要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环城供电部    

2、强化供热管网配套建设。加快现有集中供热热源配套管网建设,推进供热管网向城市规划中的商业区及居民区延伸;鼓励采用长输管网技术,扩大供热覆盖区域,充分发挥现有集中供热项目的能力。加大对新建集中供热项目配套供热管网建设的督导力度,并优先保障新建换热站的土地使用指标,确保配套供热管网与集中供热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产。区建设局负责督促供热企业加快管网建设和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公共建筑、居住小区集中供暖市场开发。20171020日前,新建相关产业集聚区等供热管网总长度约20公里,新建、改造换热站约18座,新增集中供热面积约180万平方米。    

主要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市规划局郾城分局    

相关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市国土局郾城分局、区环保局    

(二)因地制宜推进“双替代”工程。 在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区域,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实施“电代煤”、“气代煤”。在天然气供应有保障的地区,鼓励采用燃气壁挂炉、燃气空调等方式实现清洁取暖,在天然气管网覆盖外的地区,要大力发展热泵、电锅炉、电空调等电采暖方式取暖。进一步加大“双替代”工作力度,201710月底前,全区完成 “双替代”3538户,供暖“双替代”1750户。    

主要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相关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市规划局郾城分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委、市质监局郾城分局、市工商局郾城分局、市供电公司环城供电部    

(三)积极发展新能源供热。 督促在建的生物质热电加快建设,争取按期建成投产;各单位要压实责任,加快推进规划建设的农林生物质热电、垃圾热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等新能源供热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开工建设。各地结合资源条件,符合国家管理规定要求,因地制宜建设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土壤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新能源集中供热项目。10月底前,全区推广热泵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主要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市供电公司环城供电部    

相关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市规划局郾城分局、区财政局、市国土局郾城分局、区农林局、区水利局    

(四)提高燃煤分散锅炉排放标准。    

1、全面实施分散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对用热规模较小且天然气管网未覆盖的产业集聚区,要根据热负荷情况,建设20蒸吨以上环保型燃煤锅炉,原则上新建燃煤锅炉排放指标要满足超低排放限值,现有65蒸吨及以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也要环保改造满足超低排放标准,2065蒸吨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现阶段要在环保改造后至少满足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未按期实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法实施停产治理。    

主要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质监局郾城分局    

2、加大分散燃煤锅炉拆除和清洁化改造力度。20178月底前,督促完成我区农村、镇(街道)和产业集聚区3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实现全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改造,并及时办理锅炉使用登记及变更手续。    

主要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相关责任单位:市质监局郾城分局、区发改委    

(五)大力推进煤炭清洁利用。    

1、加强煤炭质量控制。对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实行煤炭质量控制,定期抽检热电联产机组及集中供热锅炉使用燃煤煤质,对不符合《河南市商品煤质量管理办法》(豫发改能源〔20151176号)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冬季采暖期,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必须使用优质燃煤(硫分含量小于0.8%,低位发热量高于4500大卡/千克)。    

主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郾城分局、区环保局    

相关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工信委    

2、全面实施洁净型煤替代散煤。在不具备“煤改气”、“煤改电”条件的乡村地区,实现洁净型煤生产仓储配送中心全覆盖,全面实施洁净型煤替代散煤。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完成洁净颗粒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在每个镇各建成一个洁净型煤配送网点。加强散煤运输环节监管,实施散煤销售点动态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散煤行为,持续加强民用洁净型煤生产加工企业煤质检查,确保民用洁净型煤质量符合标准。全面取缔燃煤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等燃煤散烧设施设备。    

主要责任单位:区工信委、市工商局郾城分局    

相关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市国土局郾城分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市规划局郾城分局、市质监局郾城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简化审批程序。 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开辟供热供暖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对集中供热项目联审联批。发改、环保、国土、建设、规划、水利等部门根据职责,依规优先安排用地、环保、用水、用气指标,在清洁取暖项目申报材料齐备情况下,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审批。    

主要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国土局郾城分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市规划局郾城分局、区水利局等    

(二)多方筹措清洁取暖资金。 财政部门要有效利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以及备用资金等渠道,通过奖励、补贴等方式,加大对清洁取暖项目的支持力度;对实施“双替代”的居民用户,开展设备一次性补助和运行补贴,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监管。税务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扶持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支持清洁取暖。发改部门要改革传统的垄断供热方式和经营管理体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鼓励发展多种方式的清洁能源供暖;采取PPP等多种融资方式,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供热供暖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制定清洁取暖地方补贴政策,并在城市建设配套费、公用事业附加等使用上向清洁取暖项目倾斜。    

主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发改委、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等。    

(三)全力保障天然气和电力供应。 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协调天然气输配企业争取市外天然气资源,加快天然气输送管道和城市储气设施建设,加快管道间互联互通,为气代煤提供充足的天然气气源保证。积极推进“电代煤”、“气代煤”项目规划红线外配套供应设施建设,开辟项目业扩报装“绿色通道”,按照客户需求主动做好布点布线、接入等服务工作。坚持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保障“电代煤”、“气代煤”配套供应设施线路走廊和站址用地规划,帮助建设企业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和设施保护等工作,保障天然气和电力供应。    

主要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建设局、市规划局郾城分局、市供电公司环城供电部    

(四)落实清洁取暖用电用气价格支持政策。 鼓励采用电锅炉、分散式电采暖、地热、热泵等电采暖用户以“分表计量、集中打包”方式按增量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用电成本。非集中供热电采暖用户可向电力部门提出申请,经确认后,一档电量每年增加300千瓦时。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小区,试行峰谷分时电价。根据省统一部署,落实好支持清洁取暖的用电用气等价格政策。    

主要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相关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环城供电部、中裕燃气公司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郾城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主要任务和时间节点,细化实施方案,逐级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清洁取暖工作取得实效。由区发改委牵头,会同区工信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市国土局郾城分局、市规划局郾城分局、市工商局郾城分局、市质监局郾城分局等部门,以及市供电公司环城供电部、中裕燃气公司,建立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会通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全区清洁取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细化工作方案。 各相关部门要细化2017年清洁取暖推进方案,坚持“一事一策”,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区域、具体项目、具体责任人,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节点任务,建立奖惩机制,确保每个任务、每个项目、每个环节没有遗漏空缺。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和项目落实,加强跟踪检查和评估,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每月20日前,将本部门清洁取暖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区发改委。    

(四)严格监督考核。 冬季清洁取暖纳入区政府年中、年末联合督查内容。各主要责任单位会同相关责任单位根据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和指标任务进行督导,并组织不定期明察暗访,对当月不能按期完成节点任务的进行通报,对连续两个月未能完成节点任务的约谈其负责人。严格按照《漯河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强化措施方案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加强对各责任单位清洁取暖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和区直部门目标考核体系。    

(五)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开展清洁取暖公益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清洁取暖的现实意义、政策法规,提高社会公众清洁取暖意识。及时总结推广清洁取暖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生活绿色化意识。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凝聚起推进清洁取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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